- 索 引 号:QZ06132-242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晋行政管函〔2023〕1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2
答复类型:A
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65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簪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行政服务处理流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特殊事项提级办
医保部门创新服务机制,积极推进业务办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并在泉州地区推行“全城通办”,打破医保经办服务属地管理原则,实现跨域办理,满足服务对象“就近、便利、高效”办事的需求,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率。但受各地医保政策未完全统一和系统限制,工作过程中一些跨统筹区医保业务无法办理。2023年,医保晋江分局对窗口不能办理业务进行登记并提级办理,针对系统建设中未能充分考虑到的特殊情况,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研究,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特殊处理,先行保障群众利益。目前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已开通“灵活报销管理”模块,专门处理区域外无法兑现补贴的特殊情况,如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时本地已减员且在外地参保人员,因系统限制无法正常发放等这类特殊情况,经过“一事一议”研究后给予办理发放。
二、推行简易事项简单办
一是加大“网上办”力度。推动更多简易事项升级为五星级,实现网上可办率99.7%,全流程网办率88.29%。此外,晋江人社局自主开发“晋江市人力社保网办大厅”,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就业、社保等134个高频常用业务纳入平台;二是拓展“掌上办”深度。依托闽政通APP“i晋江”模块,组织入驻“晋江人社”、“晋江民政”、“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专栏,推动医保、社保、公积金等171个常用事项“掌上办”。同时,晋江医保局还通过国家医保小程序等方式,向群众提供医保经办服务,积极引导群众在线办理生育产前登记、生育津贴申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信息查询等高频事项。目前,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渠道主要有:“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泉州医疗保障”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闽政通APP、支付宝等;三是增强“自助办”功能。推动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不动产等部门131项政务服务事项嵌入“e政务”自助一体机,实现自助办理;四是强化“就近办”服务。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推进便民服务站功能建设,方便企业群众社区“就近办”。下放社区“马上办”事项、镇街“就近办”事项134项,“网上办”事项2197项、“掌上办”事项686项、“自助办”事项119项。
三、强化复杂事项跟踪办
一是依托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窗、“政企直通车”平台,创新“专线-专窗-专车”三专模式,建立企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每日汇集企业通过“专线”“专窗”“专车”提交的诉求建议,由12345热线统一汇总转办、督办,建立诉求问题解决闭环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7X24小时咨询诉求服务;二是在办事大厅一楼问讯处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问题快速解决机制,处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疑难杂症”。对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由中心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确保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上公开各部门窗口咨询电话,由中心及所有常驻单位提供咨询、投诉、预约等人工服务,为企业群众实时解答业务问题。
四、及时优化系统服务
由于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省人社业务系统及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系统均为上级系统,本级无权限更新业务系统。中心管委会组织各业务经办部门定期对各审批服务事项及系统流程进行自查,按照“一窗通办、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个审批服务事项准确、规范、可用。对于群众提出的符合政策规定但因系统原因无法处理的相关诉求,及时登记收集,并向各系统所属上级反馈。其中,医保业务上报至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人社业务上报至省社保中心,“一体化”平台业务上报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常态化做好系统问题解决与优化提升工作。
主要领导:杨志勇
分管领导:卓育青
经办人员:肖志鹏
联系电话:85659701
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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