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镇初中招生入学原则
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招生办法,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本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服务区初中。
提醒: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我镇其他公办学校录取,学生及家长查询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结果,可以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edu.cn)自主查询。
二、今年我镇初中招生对象
2024年初招文件明确规定,我镇初中招生对象主要有三类:
(一)有户籍
具有磁灶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有房产
父母已在本镇购房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有学籍
不属于上述“有户籍”或“有房产”对象,但具有我镇小学正式学籍且全国电子学籍档案完整并在我镇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无法完整提供招生文件所列有效证件、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镇初中招生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属于上述第1、2类别学生,但在外县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于6月25日前到磁灶镇教育中心登记报名,填写《2024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已报名我市民办学校派位的非晋江学籍小学毕业生仍需前往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育中心登记报名。
三、非本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所需证件
在本市小学就读的非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有效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1.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
提供《护照》《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
3.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和《户口簿》。
4.已在我镇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父(母)的《房屋产权证书》(或《不动所有权证》、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
5.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四、初招文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办理时间和购房户学位规定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即2024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五、父母已在本镇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镇升学
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于6月25日前到镇教育中心报名,《初招表》由镇教育中心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镇教育中心留底备查。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页》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
六、港澳台籍、华侨华人子女小学毕业生在我镇如何升学
(一)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升学
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
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
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向镇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就近入学。
(二)华侨华人子女申请在我镇升学
依据相关文件,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6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照顾入学办法
(一)本镇原有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升学
继续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任选一所公办中学就读。报名时须提供市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或市见义勇为协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本镇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
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7〕63号)精神,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三)优秀人才子女升学
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至第三层次优秀人才,允许其直系子女在全市公办中学中任选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单列安排,若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列入民办初中政策照顾对象,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单列录取占用学校招生计划数;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四、第五层次优秀人才,按其房产或工作地隶属,允许其在我市小学毕业的直系子女参加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等我市优质学校的电脑派位(只能参与其中一所,不得重复报名),未中签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其他优质公办学校入学(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学校除外);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六、第七层次人才,按其房产所在镇(街道)或工作地隶属,安排其子女到房产所在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条件较好公办学校入学(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学校除外)。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的通知》(晋委人才〔2022〕7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入学。
(四)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
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发〔2011〕7号)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23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申请初中入学,可任选公办中学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五)“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名,可在本镇中学申请入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中心按个人意愿和排名顺序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八、不动产登记信息、社保缴费凭证、电费缴交证明如何开具
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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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磁灶镇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