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升学报名
(一)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
龙湖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晋江市内龙湖镇外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2024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简称《初招表》)由龙湖镇教育中心在7月5日上午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户籍地教育中心。
外县(市、区)小学的龙湖镇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于6月25日前到龙湖镇教育中心报名,《初招表》由龙湖镇教育中心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龙湖镇教育中心留底备查。父母已在龙湖镇区域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
(二)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
在龙湖镇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户口簿》;已在龙湖镇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而且在龙湖镇企业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其它在龙湖镇企业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龙湖镇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二、组织入学
(一)各中学招生要求
我镇实施就近行政村划分为初中校服务区的招生办法,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免试升入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招生办法。我镇初中实行“分类招生”办法,当初中招生学位充足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当招生学位不足时,按以下招生顺序执行: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服务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 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 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或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其中在龙湖镇企业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及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别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
(二)初招文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办理时间、购房户学位要求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即2024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三)在龙湖镇就读的特殊群体入学要求。
优待对象类别 |
照顾入学方法 |
原有龙湖镇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升学 |
继续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任选一所公办中学就读。报名时须提供市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或市见义勇为协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龙湖镇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
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教辅读班残疾学生升学 |
一要建立应届毕业生《残疾学龄人口入学(随班就读)花名册》。龙湖镇教育中心要把本届毕业生中的残疾儿童相关情况以升入校为单位汇编成册,送交拟升学中学和教育局初幼教科。二要做好“三残”儿童入学取证工作。除特殊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入学外,各中学都应该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
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 |
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7〕63号)精神,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
优秀人才子女升学 |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4〕6号)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至第三层次优秀人才,允许其直系子女在龙湖镇公办中学中任选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层次优秀人才,按其在我镇的房产所在的服务区中学或工作地的服务区中学安排入学。 |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 |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的通知》(晋委人才〔2022〕7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入学。 |
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 |
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发〔2011〕7号)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23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申请初中入学,可任选我镇初中入学。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升学 |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第一类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第二类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第三类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向龙湖镇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申请就近入学。 |
华侨华人子女申请在我市升学的 |
依据相关文件,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6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
三、在我镇就读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
对象类别 |
招生办法 |
学生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 |
报名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 |
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
报名时提供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
学生父(母)在我镇取得《居住证》 |
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
在我镇工作的晋江市前200名“积分优待对象” |
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中心办申请入学,由龙湖镇教育中心按个人意愿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
(二)招生工作要求
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镇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学校应及时劝其返回户籍地升学报名,可不予招收入学。
1.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者;
2.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3.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人员子女;
4.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的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
5.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龙湖教育中心要为其提供学历证明。
推行凭社保入学政策。高中完中校初中部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龙湖镇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学校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四、跨镇(街道)入学管理
在确保辖区服务对象入学的基础上,教育资源相对充足的学校,剩余学位可以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按《晋江户籍学生跨镇(街道)入学管理办法》执行。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如因父母务工地有较大变化,确需跨镇申请入学的,应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跨镇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生工作要求
坚持“就近入学”,执行免试升学,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落实控辍保学,推进均衡编班。
六、龙湖镇中学招生服务区划分情况表
(一)南侨中学服务区(9个行政村):衙口、南浔、前港、后宅、后坑、溪前、溪后、杆柄、鲁东
(二)阳溪中学服务区(15个行政村):埭头、枫林、古盈、湖北、锡坑、坑尾、吴厝、古湖、西吴、龙园、陈店、仑上、龙玉、杭边、曾厝
(三)龙侨中学服务区(8个行政村+1个工业园区):烧灰、南庄、瑶厝、龙埔、钞厝、洪溪、福林、石厦、时尚服饰织造园(龙湖镇)务工人员子女
(四)云峰中学服务区(10个行政村):新街、梧坑、苏坑、秀山、埔锦、石龟、埔头、后溪、新丰、内坑
七、2024年龙湖镇初中招生工作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6月25日前 |
制定《2024年龙湖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报市教育局会商同意后,提交市招委会审定后,通过各中学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
6月29日前 |
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龙湖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教育中心教育中心报名。 |
7月1日前 |
小学毕业班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班质量监测,并由就读学校颁发小学毕业证书。 |
7月5日上午 |
到教育局集中转交《初招表》。 |
7月8日前 |
龙湖镇教育中心按中学服务区编写《2024年晋江市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 |
7月9日—15日 |
组织公办中学学生到校注册。 |
7月23日前 |
各中学向所在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并与教育中心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
7月30日前 |
龙湖镇教育中心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编造花名册,报送镇初招领导组,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 |
8月2日 |
录取审批跨镇(街道)入学。 |
8月20日前 |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8月25日前 |
各中学通过全市统一的均衡编班软件完成初一新生编班工作。 |
八、2024年龙湖镇各中学招生计划表
学 校 |
计划招生 班级数 |
计划招生数 |
备 注 |
南侨中学 |
6个 |
300人 |
|
阳溪中学 |
8个 |
400人 |
|
云峰中学 |
8个 |
400人 |
|
龙侨中学 |
6个 |
300人 |
|
全镇合计 |
28个 |
1400人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龙湖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