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询价文件编号:JJSYYGCGZ[2024]0624-1
二、询价内容: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关于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站邀请公告
三、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6、项目施工设计建设方案。
五、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附件。
2024年06月24日
附件一:
关于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站邀请公告
JJSYYGCGZ[2024]0624-2
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我院的消防安全,拟在党校路西侧以及五号楼北侧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车棚和充电桩,及我院原有充电桩改造。拟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潜在服务商建设投入,合同期内停车棚和充电桩的安全责任、维护维保工作由中标单位承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服务商。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建设服务。
2、 项目合作周期8年。
3、 项目要求:在党校路西侧以及五号楼北侧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车棚和充电桩,及我院原有充电桩迁移及改造。党校路西侧与五号楼北侧各安装一座膜布雨棚120平方米,党校路西侧原绿化拆除并进行硬化处理120平方米。党校路西侧与五号楼北侧各均需要承载37台设备,提供74个充电位,各可供74个用户同时充电。所有设备及安装投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 合作期间,我院每度电按0.7元据实收费。
二、投标人报名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6、项目施工设计建设方案。
三、投标须知
1、 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按报价每小时向群众最低收费价确定中标人。
2、 应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施工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投标人负责。
3、 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4、 统一踏勘现场后提出合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建议、场地改造内容及投入资金、拟配置柜体数量、水电费、场地使用费等。
5、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封面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报价日期、联系人”等内容,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17:30。
五、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7: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提交报名文件地点: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8号楼2楼采供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82002295
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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