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深化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20 15:10 浏览量:
                                 《青阳街道深化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闽建房〔2023〕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居民小区管理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泉委组综〔2023〕60号)、《关于印发党建引领物业融入基层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建房〔2023〕44号)、《推动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施方案》(泉建房〔2024〕6号)和《晋江市深化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施方案》(晋物管办综〔2024〕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街道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物业党建联建作为抓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要落实组织保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完成深化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任务清单各项要求。

    (二)充实工作力量。各社区、街道各职能部门要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社区在成立环物委的基础上,要定期召开物业管理联席工作会议,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三)加强协同协作。各社区、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同时要构建高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基层物业管理质效。要落实“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小区,助力社区综合治理,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

    (四)建立激励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党组织应建尽建。对于本方案实施后建成“党建+物业”小区示范点并经上级部门和街道验收通过的(创建标准详见附件),奖励物业服务企业3万元,所属社区奖励2万元。

    (五)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群众+舆论+媒体”监督合力,用好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宣传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选树 先进典型,培育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监督作用,坚持正向舆论导向,引导行业良性发展、业主有序参与,打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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