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时间:2023-09-08 16:58 浏览量:

    一、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门户网站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林景锋

    晋江市青阳街道东华街11

    059585633898

    晋江市人民政府管网(www.jinjiang.gov.cn

    二、行政执法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号

    证件有效期

    1

    曾华龙

    13040603002

    20266

    2

    陈谷芳

    13040603003

    20266

    3

    曾莉莉

    13040603004

    20266

    4

    黄丽香

    13040603005

    20266

    5

    蔡志坚

    13040603006

    20266

    6

    王德意

    13040603007

    20266

    7

    蔡军星

    13040603008

    20266

    8

    陈碧红

    13040603010

    20266

    9

    姚焕章

    13040603011

    20266

    10

    黄晓生

    13040603012

    20266

    11

    颜喜霜

    13040603013

    20266

    12

    张铭泽

    13040603014

    20266

    13

    吴燕如

    13040603015

    20266

    14

    张晓霞

    13040603016

    20266

    15

    杨华珠

    13040603018

    20266

    16

    陶灵卉

    13040603019

    20266

    17

       

    13040603020

    20266

    三、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

    1.对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2.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3.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4.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5.对粮食收购者未在粮食收购场所明示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6.对粮食收购者有伪造、涂改、倒卖、转让、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7.对粮食收购者未向售粮者出具粮食收购凭证或者出具的粮食收购凭证未载明所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价格、数量、金额的处罚

    8.对粮食收购者将不同收获年度粮食混存的处罚

    9.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存放、销售或者销毁霉变、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的处罚

    10.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11.对未按照国家规定保管或者使用储存粮食所需化学药剂的处罚

    12.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13.对陈粮出库前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14.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

    15.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16.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17.对未按照规定收购、储存、运输粮食;从事口粮加工;销售禁止作为口粮销售粮食的处罚

    18.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或者拖延承担粮食应急任务的处罚

    19.对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处罚

    20.对不具备条件的粮油仓储单位的处罚

    21.对名称不符合规定的粮油仓储单位的处罚

    22.对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粮油仓储单位的处罚

    23.对粮油仓储单位擅自使用国家储备粮中央储备粮字样的处罚

    24.违反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25.对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

    26.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

    27.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许可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企业投资除跨设区市的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外的其他水事工程核准、企业投资非跨设区市城区防洪堤工程及在河道上建设的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核准、企业投资城市燃气利用(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非跨县区县级公路及以下的农村普通公路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除垃圾焚烧发电外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3.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三)行政检查

    1.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3.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

    4.对粮食仓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5.对市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轮换计划,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和考评

    7.本局职责范围内和受上级委托的项目、资金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行政确认

    1.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2.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3.骨干粮店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认定

    (五)行政给付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执法权限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内容请查阅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http://www.jinjiang.gov.cn/xxgk/qzqd/202105/t20210508_2554708.htm

    五、执法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福建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福建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具体内容请查阅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http://www.jinjiang.gov.cn/xxgk/qzqd/202105/t20210508_2554708.htm

    六、执法流程图

    各执法事项流程图具体请查阅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服务-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http://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detail?userType=3

    七、救济渠道

    陈述申辩、听证受理方式:电话受理、邮寄受理、现场受理

    受理电话:059585633898

    受理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东华街11

    邮政编码:362000

    当事人如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做出行政行为六十日内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相应法律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监督举报

    监督方式:信访举报、电话举报投诉或现场投诉

    投诉举报电话:059585633898

    投诉举报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东华街11

    邮政编码:362000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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