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小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泉州小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浩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UYMPE83
地址:晋江市新塘街道晋良社区良益路2号19幢3梯
2022年8月4日,我局监察人员向你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晋人社监询字〔2022〕1703068号),要求你单位于2022年8月12日9时派员配合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以下资料:1.2022年7月份职工名册;2.提供你单位与泉州市仓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关系证明。你单位逾期未提供资料配合调查。2022年9月8日,我局向你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晋劳监令〔2022〕0001141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8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因穷尽相关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晋劳监令〔2022〕000114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5-85692750
联系人:王诗皇 吴孝秋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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