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2020〕26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晋江市作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省级示范点,为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全面提升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示范作用,以更高质量的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将政务公开标准的制定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要求相结合,将标准的实施与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相结合,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二)确保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以需求为导向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四)积极改革创新。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探索发挥各类新媒体、报刊、电视、广播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推进与政府网站、线下专栏、查阅大厅的数据融通和信息化建设,打造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三、工作目标
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规范编制3个清单目录、建立健全4项制度规范、统筹建设5个平台,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实现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的“五全”目标,确保我市示范工作通过验收,走在全省前列。
四、重点任务
(一)规范编制三类清单目录
1.规范编制权责和公共服务清单。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权力事项的监督方式等进行标准化指引,配套公开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等基本信息。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体系立改废释情况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增强清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规范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涉及26个领域的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汇总,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中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将工作业务相关内容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对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明确事项名称,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每一项试点领域汇总编制一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事项梳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属主动公开信息的,要对信息的名称、编码、依据以及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渠道、方式、对象、层级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属非主动公开信息的,要列出法律法规依据,充分说明理由,统一报市政务公开办,由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司法局共同审核,对政务公开事项实行动态调整。
3.探索编制村(社区)事务公开事项清单。梳理村(社区)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建立村(社区)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
(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规范
1.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将政务公开规则要求固化到单位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做到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要求;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相关的行政监管信息;服务公开要重点对试点领域中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公开要素统一的办事指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结果。
2.规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坚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在政策发布前、政策发布时、政策执行中的解读方式和解读重点,建立与主流媒体联系共振机制,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把握重点回应政务舆情的标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
3.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查阅)、归档(存证)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文书程式,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调会商机制,打造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实现依申请公开统一在线受理、分办、答复,集中展示交流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典型案例、工作指导等。
4.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对决策过程的了解和参与程度。建立完善决策听证会、民意调查制度和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镇街道两委会议制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主动解释说明,回应关切。
(三)统筹建设五个平台
1.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网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配齐人员,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要求,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智能搜索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快速获取信息。将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现有政府网站公开栏目有机融合、规范设置。在政府门户网站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建设具有本市特色的工作成果展示平台,集中展示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向省试点工作专题同步推送。持续建设“12345”便民服务子站投诉互动渠道,完善建言投诉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定期整理群众建言投诉有关内容,形成知识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设统一政策发布移动终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要求,以现有政务公开专栏为基础,融合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优化提升“晋江政策在线”微信公众号,将其建设为全市及各级政策发布、解读、查询、调研权威终端。
3.规范建设线下公开场所设施。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机融合,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各单位办事大厅或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场所,规范设置,明确专区建设标准及方案,建设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线下服务专区,为居民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推动各单位政务公开实体专栏电子化、网络化改造,实现全市专栏“一张网”,逐步拓展连接基层村(社区)公示专栏,做到实体专栏信息发布更高效、同步,可追溯、易监管。
4.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新媒体矩阵。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工作,明确功能定位,规范运营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提升晋江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着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和应用,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2020年底前建成以“晋江政策在线”和“晋江12345便民服务”为龙头,整体协同、优质高效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5.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开放平台。结合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和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建设,依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实体公开专栏业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资源,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数据全量汇聚,探索建立数据可自由获取,社会与政府机构互动,JSON、API接口开放的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各单位在26个试点领域内发布全新目录式、数据链式政务主题数据库,向社会提供浏览、查询、下载等基本服务,探索发布基于政府数据资源开发的应用程序等增值服务,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公开数据的“知情权”和“使用权”,推进更加开放的政府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设立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基层各项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本细则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节点安排,在本单位组建工作小组,配足人力、物力、财力,明确任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傅劲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务公开中心方鸿庆同志担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材料搜集、调研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实施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座谈汇报会,会议由组长、第一副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召集,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常务副组长、各副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工作协调会议,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共同研究工作。市工信局、公安局、新塘街道办事处、磁灶镇人民政府作为泉州的试点单位,要加大组织和投入力度,根据自身工作内容和基础优势开展工作,探索创新、积累经验、打造亮点。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改进不足。
(三)做好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完成情况纳入本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范围,确保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同时,适时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公众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提升公众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计划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分工及进度
安排
附件1
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强(市政府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吴靖宇(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组长:傅劲峰(政府综合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
科级〉)
副 组 长:尤国盘(市委编办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饶一兵(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张贻潜(市司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卓育青(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方鸿庆(市政务公开中心主任)
成 员:苏飞武(市档案馆副馆长)
蔡朝阳(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
施文协(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达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主任科员)
蔡水抽(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吴云淦(市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施永鑫(财金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
林晓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再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志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洪海港(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张源昌(市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苏孙慰(市商务局副局长)
史桂国(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雷 鸣(卫计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
王国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汪贵荣(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
员〈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美辉(市审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叶子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
许自毅(市体育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溢芳(市金融工作局二级主任科员)
曾一致(市政府信访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世军(市城市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庄特强(晋江经济开发区二级主任科员,挂
职担任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杨春天(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荣坤(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绍萍(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四级主任科员)
蔡秀丽(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政治教导员)
倪向群(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叶秀枝(市气象局局长)
洪晓东(市税务局副局长)
林水清(青阳街道党工委秘书)
余 洁(梅岭街道党工委秘书)
尤国辉(西园街道党工委秘书)
杨青梅(罗山街道党工委秘书、统战委员)
蔡文习(灵源街道党工委秘书)
尤丁贵(新塘街道党工委秘书)
姚 腾(陈埭镇党委秘书)
庄晓峰(池店镇党委秘书)
王耀民(安海镇党委秘书)
张广德(磁灶镇党委秘书)
姚少志(内坑镇党委秘书)
陈伟廉(紫帽镇党委秘书、组织委员)
庄景煌(东石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王振明(永和镇党委秘书)
黄志向(英林镇党委秘书)
尹继雄(金井镇党委秘书)
林 楠(龙湖镇党委秘书)
王晓闽(深沪镇党委秘书)
林丹红(西滨镇党委秘书、组织委员、统战
委员)
附件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计划
一、部署动员(2020年8月中旬)。召开动员会议,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安排部署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二、调研轮训(2020年8月下旬)。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到26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走访调研,推动目录标准编制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认识和业务素质。
三、制定26个试点领域目录标准(2020年9月-10月)。各单位完成26个试点领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统一规范,制定政务公开目录事项目录清单,具体流程如下:
(一)整理完善本级最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二)对照国家部委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省厅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全面梳理县、镇(街道)两级政务公开事项,形成公开事项清单。
(三)细化明确市、镇(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渠道、方式、对象、层级等要素,形成公开标准目录初稿。
(四)按任务分工,经编办、司法局初审签字后,统一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汇总完善全市公开标准目录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将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反馈各责任单位,开展意见征集,汇总收集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市、镇(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编制村(社区)事务公开事项清单(2020年10月-12月)。以新塘街道、磁灶镇为试点单位,在做好本级26个试点领域清点目录的同时,梳理辖区范围内事项,围绕10个试点领域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试行村(社区)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延伸到村(社区)模式,并于2021年全面推广。
五、搭建网站展示平台(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10日)。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启动“中国·晋江”政府网站改版提升。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网站搭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与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融合,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具体流程如下:
(一)根据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设置,结合26个试点领域指标目录,制定网站公开栏目调整方案,将试点领域标准目录融入栏目建设中。
(二)设计网站专题建设方案,探索特色展现形式,在政府门户网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包含工作背景、工作动态、事项清单集中展示等内容。
(三)召集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网站建设方、评估第三方专家针对栏目调整方案、专题建设方案进行研讨,根据各方意见,对栏目修改调整,予以完善。
六、开展标准应用。2021年起,依托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不断固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一)建设政务新媒体监察平台。按照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和联动、监测标准,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有效监管、高效互动。
(二)打造政务宣传服务龙头“双微”。政府办和公安局进一步优化提升“晋江政策在线”和“晋江12345便民服务”模块功能,分别从“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打造龙头政务新媒体。
(三)建设实体公开专栏发布平台。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实体专栏“电子化”改造升级,规范实体专栏信息发布、监管和公开查阅点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线下查阅服务的时效性、多样性,推动全渠道信息获取。
(四)探索公开数据汇聚共享。以工信局、公安局为试点单位,结合上级对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公开信息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打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通道,向社会提供公开数据共享服务。
七、邀请验收。11月30日前,省政务公开处对我市26个试点领域目录标准编制发布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八、考核总结。12月30日前,结合省上验收情况,工作组组织对各单位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
附件3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
任务 |
具体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规范编制三类清单目录 |
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公共 服务清单 |
规范26个试点领域范围的 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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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城管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 |
8月30日 |
梳理规范26个试点领域范围的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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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城管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 |
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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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标准 |
国土空间规划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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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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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 |
发改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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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 |
发改局 |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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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
财政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
|||
安全生产 |
应急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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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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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 |
自然资源局 |
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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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自然资源局 |
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
|||
保障性住房 |
住建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农村危房改造 |
住建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环境保护 |
生态环境局 |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水利局、城管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旅局 体育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
|||
规范编制三类清单目录 |
梳理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标准 |
公共法律服务 |
司法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
9月15日 |
扶贫 |
民政局 农业农村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救灾 |
应急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食品药品监管 |
市场监管局 |
|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管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就业创业 |
人社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社会保险 |
人社局 |
卫健局 |
|||
社会救助 |
民政局 |
|
|||
养老服务 |
民政局 人社局 |
|
|||
户籍管理 |
公安局 |
|
|||
涉农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义务教育 |
教育局 |
|
|||
医疗卫生 |
卫健局 |
|
|||
市政服务 |
|
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城管局、行政服务中心 |
|||
对清单及目录标准进行初审 |
政府办 |
编办、司法局 |
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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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公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标准 |
优化提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互动功能 |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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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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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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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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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村(社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 |
|
新塘街道、磁灶镇(试点) |
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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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规范 |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 |
政府办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
11月10日 |
建立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 |
建立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 规范 |
政府办 |
各政策起草部门 |
11月10日 |
|
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制度和激励机制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
11月10日 |
|||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 |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
政府办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
11月10日 |
|
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功能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
11月10日 |
|||
统筹建设五个平台 |
建设统一政策发布移动终端 |
优化提升“晋江政策在线”微信公众号政策解读及发布功能 |
政府办 |
新闻网 |
12月30日 |
规范线下公开场所及设施 |
规范线下公开场所及设施建设标准 |
政府办 |
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各单位、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
12月30日 |
|
建设实体公开专栏发布平台 |
各实体专栏和查阅点所属单位,市数字办、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移动公司 |
2021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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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运作机制 |
建设政务新媒体监察平台 |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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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
|
打造政务宣传服务龙头“双微” |
|
政府办、公安局 |
长期 |
||
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
结合上级对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公开信息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
政府办 数字办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
长期 |
市有关单位:编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
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
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商
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统计
局、金融工作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税务局、气象局、残
联、档案馆。
抄送: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