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应急医疗救助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时间:2020-11-12 18:02

    晋发改审〔2020〕82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应急医疗

    救助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晋江市应急医疗救助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晋江市应急医疗救助提升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拟同意你局实施晋江市应急医疗救助提升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江市应急医疗救助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020-350582-84-01-033397)。

    二、建设地址:位于晋江市东石镇东埕村;陈埭镇湖中村、花厅口村;紫帽镇紫湖村、塘头村;新塘街道沙塘社区;内坑镇下村村、黎山村、内湖村的交界处;晋江市医院内;晋江市疾控中心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包含8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晋江市东石中心卫生院后勤保障楼项目

    项目整体总用地面积为2679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为25387平方米,本次建筑占地面积为867.3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400.49平方米。拟建设一栋后勤保障楼(地下1层、地上10层)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晋江市第三医院扩建项目

    项目整体总用地面积为2004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6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7467平方米。其中本次拟建设一栋门诊综合楼及一栋一层氧气站,一栋两层中心供应室、地下室和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筑占地面积541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594.76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0596.76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0998平方米)。

    3、晋江市紫帽镇卫生院迁建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为1507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452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145.99平方米。拟建一栋5层业务综合楼、污物收集、半地下室及室外工程等配套设施。

    4、晋江市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7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325 平方米。本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用房、行政用房、后勤保障系统、道路、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5、晋江市内坑镇卫生院

    项目分三期建设,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257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54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807平方米。拟建一栋5层门急诊综合楼、一栋7层病房楼、一栋5层专科楼、一栋2层老年保健与健康管理中心以及配电室、污物收集间、连廊、半地下室、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318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55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267平方米;本次一期建筑面积为13575.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综合楼、配电室、污物收集间以及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6、妇幼保健院搬迁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拟利用晋江市医院原有2号楼(住院楼)改造为医院业务用房,2号楼共12层,建筑占地面积为1293.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521平方米,待市医院搬迁后,经改造重装后能满足医院业务用房的使用需求。

    7、晋江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拟利用晋江市医院原有5号楼、7号楼、8号楼改造为“120”急救指挥中心业务用房,5号楼共5层,建筑占地面积为3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92平方米;7号楼共3层,建筑占地面积为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50平方米;8号楼共3层,建筑占地面积为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50平方米;待市医院搬迁后,经改造重装后能满足中心业务用房的使用需求。

    8、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综合大楼新冠肺炎病毒特殊实验区域扩建项目

    项目拟利用晋江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大楼第9层改造为微生物检验实验综合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含新冠肺炎病毒)特殊实验区域,该大楼共12层,建筑占地面积为10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798平方米,本项目所在区域使用面积为920平方米,拟建设加强型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套,微负压PCR实验室1套,微负压血清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2套,分子生物学基因检测实验室1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匡算58428.91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及市、镇财政、专项债券解决。

    晋发改审〔2015〕311号、晋发改审〔2016〕4号、晋发改审〔2016〕184号、晋发改审〔2018〕72号文、晋发改审〔2019〕131号文、晋发改审〔2020〕9号、晋发改审〔2020〕20号批文同时废止,请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涉及规划、用地、环保、水保、稳评、可研、初设等事项应抓紧报批,并按国家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