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时间:2020-11-12 20:22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1.受理部门:就近公安派出所

    2.办理条件: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办理流程:申请

    4.所需材料:公安派出所申请→异地公安派出所审核→福建省公安厅制证→公安派出所领证核验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居住证;

    (二)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5、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领证时限2个月

    6.收费依据及标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本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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