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住建、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审查,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公租房资格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我局住房保障中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咨询、投诉部门:晋江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85622181,地址:晋江市晋兴成发大厦16楼
附件:《晋江市2023年度公租房资格复核情况表(第二批)》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年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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