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情况复查重新认定结果
的通知
陈埭镇、磁灶镇人民政府:
根据《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晋经济房办〔2019〕27号)、《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晋经济房办〔2021〕21号),经各有关单位核查,我办已汇总完成2019年、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在对复查对象进行处理期间,个别保障对象对复查认定结果提出异议。由于事关住房困难群众保障问题,我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重新核查,对个别保障对象的复查结果进行重新认定。目前陈埭镇和磁灶镇已完成公示,现将重新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陈埭镇2019年度廉租房实物配租复查对象林忠照,2019年复查时房屋交易中心查询其名下有房产合同备案,面积78.03㎡,房产坐落于晋兴国际公寓A幢611,我办认定其住房面积超标,取消其保障资格。在2022年我办对清退未退对象起诉期间,林忠照提供相关材料反映该房产已于2009年出售并过户。我办会同相关单位对林忠照及其家庭成员的房产问题进行核查,重新认定林忠照该户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
二、磁灶镇2021年度廉租房实物配租复查对象吴丽恨,在复查中交警大队查询其名下有一辆小汽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03-17,我办认定其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在复查结果处理期间,吴丽恨反映其名下的小汽车已经注销,并提供注销证明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我办会同相关单位对吴丽恨的车辆情况进行核查,重新认定吴丽恨该户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
附件:《个别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家庭情况复查重新认定名单》
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洪剑锋 电话:0595-85622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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