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个别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家庭情况复查重新认定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15:47
     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个别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

    家庭情况复查重新认定结果

    的通知

     

    陈埭镇、磁灶镇人民政府

    根据《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晋经济房办201927《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晋经济房办202121经各有关单位核查,我办已汇总完成2019年、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在对复查对象进行处理期间,个别保障对象对复查认定结果提出异议。由于事关住房困难群众保障问题,我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重新核查,个别保障对象的复查结果进行重新认定目前陈埭镇和磁灶镇已完成公示,现将重新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陈埭镇2019年度廉租房实物配租复查对象林忠照,2019年复查时房屋交易中心查询其名下有房产合同备案,面积78.03㎡,房产坐落于晋兴国际公寓A611,我办认定其住房面积超标,取消其保障资格。在2022年我办对清退未退对象起诉期间,林忠照提供相关材料反映该房产已于2009年出售并过户。我办会同相关单位对林忠照及其家庭成员的房产问题进行核查,重新认定林忠该户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

    二、磁灶镇2021年度廉租房实物配租复查对象吴丽恨,在复查中交警大队查询其名下有一辆小汽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03-17我办认定其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在复查结果处理期间,吴丽恨反映其名下的小汽车已经注销,并提供注销证明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我办会同相关单位对吴丽恨的车辆情况进行核查,重新认定吴丽恨该户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

     

     

    附件:《个别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家庭情况复查重新认定名单

     

                      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12

    (联系人:洪剑锋   电话:0595-8562218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