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到了报废年限便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因此报废车都存在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等问题,经常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二)报废车辆污染重。报废车使用年限较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尾气中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生活质量。
(三)报废车辆事故遗症多。报废车辆多无牌、套牌、假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多,给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是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驾驶报废车有什么危害?
1、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发动机、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安全性比较低,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3、由于车辆已达报废期,交通部门依法是不予办理过户手续的,保险公司也不对其进行保险。而报废车辆机械性能下降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报废车辆车主不但要独自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是原报废车辆车主,新车主在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时,原车主还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新的社会矛盾纠纷突出。
哪些情况下车辆应当强制报废?
(一)各类机动车达到以下使用年限的: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中、大型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5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6.专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请注意: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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