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有能力提供下列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QZJXCG2025-8
二、谈判项目:晋江市公安局巡防一体化快警务街路面警务站采购项目(详见第三部分谈判项目及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5年1月2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六、发售谈判文件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5-85666808,传真:85666708,邮编:362200。
七、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
八、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若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谈判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5条的约定。
十、采购人: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
联系人:王警官
电 话:15375799902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595-85666808
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