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 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泉政办规〔2022 〕9 号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泉州市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十条 措施》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推动职业装产业 (含制服、工装、校服、工装鞋等相关领 域)高质量发展,积极抢占纺织鞋服细分领域新市场,聚焦品牌、 设计、市场等关键能力提升,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经市政府研 究决定,大力开展“重龙头、强品牌、铸链条” 专项行动,全面打 响“ 国潮泉州”区域品牌,力争通过 3 年时间培育,实现产业规模 超 800 亿元。其中,制服着力提高设计能力,走时尚化、定制化, 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工装着力提升功能性面料研发能力,推动更 多企业获取 LA 等生产资质;校服着力巩固存量,培优品牌,推 动企业跨界发展,满足校园生活需求;工装鞋着力强化专业化、 功能性产品,结合职业装产业基础拓展校园体测鞋、作训靴、医 护鞋、康复鞋等系列产品。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培育泉州职业装品牌。 大力培育职业装龙头企业,对年 产值首次超过 10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和 100 亿元的,由受益 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和 200 万元奖 励。对首次获评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职业装十大领军企业”的泉州 企业,给予每家 10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支持企业取得相关资质,对首次获得军队服装采购资格 (考 察合格企业)、公安部警服定点生产企业、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 生产企业、中国保安协会保安员服装授权生产企业、特种劳动防 护用品安全生产标志证书等资质,并组建专业售后服务团队,提供优质服务的泉州企业,经市级工信部门确认,给予每家企业 5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泉州市职业装十大品牌、泉州职业装十大 新锐品牌等公益评选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给予 50%补助,最高 不超过 5 万元。(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二、引导企业联动发展。组建泉州职业装产业协同发展联盟, 打造职业装产业基地,全力增强产业集群优势。
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联合组建泉州职业装产业协同发展 联盟,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高校、 科研检测机构及行业组织加入。支持联盟开展行业调研、培训、 信息服务、辅导泉州职业装企业取得资质、通过认证,推动泉州 职业装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
建设特色产业园 (产业小镇),引导鼓励石狮、晋江、惠安等 有产业基础的县 (市、区 ) 打造一批职业装产业园 (产业小镇), 参照试点标准化工业 (产业) 园区,享受土地出让金、相关规费 补助、运营费用补助和经营贡献奖励等方面的奖补扶持。〔牵头单 位 :各县 (市、 区 ) 人民政府 ,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 委会〕
三、增强研发设计能力。提升功能性面料等新材料应用研发 能力,支持企业设立技术中心,重点开发阻燃、防静电、防水透 湿、导湿干爽、防酸碱、防蚊虫等功能性面料。对新认定的国家 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150 万元、80 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
加强研发创新,紧扣“ 抓工业设计促产业提升” 专项行动,鼓 励职业装相关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人员在泉州注册设立服装设计、 制版工作室或事务所,并为泉州企业提供设计制版服务,对因设 计驱动产生单款订单超 100 万元的,经市级工信部门核定后,按 每款给予设计单位 1 万元奖励,同款不重复补助,每家设计单位 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联盟开展以职业装相关的量体、制版、 缝制团体职业技能竞赛,交流制作技艺,提升职业装行业职工队 伍能力,给予活动组织方每场不超过 3 万元经费补助。(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 , 市总工会)
四、支持定制化服务。 支持企业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综合利 用 5G 、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产品 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对面向制造全过程的单个或多个环节,通过发展个性化设计, 促进生产制造流程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初步实现零件标准化、 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的智能制造场景给予 奖励。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 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 性 20 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 优秀场景的项 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 超过 30 万元。(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
五、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 聚焦职业装产业发展需求,挖掘行业领域关键技术难点,依托联盟、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 所建设职业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
为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订单销售等全过程、产品全周 期的互联网化,建设打造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开放共享互联网平 台;支持数字化技术融入服装制版,建立职业装人体数据库、共 享数字化版房,实现服装样版设计、样版缩放、排料的数字化。 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 30%的比例给予平台补助,单个项 目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 1:1 比 例分摊。(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支持建设面向行业 (或区域) 的公共服务平台,为职业装企 业提供供应链管理、共性关键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支持 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服务平台,探索样板设计等知识产权 产品入驻平台同步享有专利注册和维护。对获得国家级、省级、 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升级给予补差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六、引导参与标准制定。鼓励、推动龙头企业实质性参与国 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 进标准,带动产业科技含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对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主导单位的职业 装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1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补助; 对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职业装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8 万元、5 万元、2.5 万元的补助。(牵 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补助产品质量检测费用。 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政府行政机 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职业装采购招投标业务, 对注册地在泉州的中标规上生产企业,因参加招投标而产生的产 品质量检测费用超 1 万元 (含) 以上的,给予企业产品质量检测 费用 50%的补助,每家企业一年最多不超过 10 万元。(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八、支持举办职业装产业相关活动。 对组织泉州职业装相关 企业开展的市场推介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且参加企业超过 50 家以上,经市工信部门确认的,给予会议承办单位每场 5 万元补 助。(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鼓励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对组织开展职业装企业招投标业务、 资质辅导、设计、制版、量体等培训活动,每次参会职业装企业 超过 30 家以上且授课时间超过 8 个课时的公益性培训,经市工信 部门确认,给予活动承办单位每场活动经费补助 5 万元。(牵头单 位 :市工信局)
九、培育泉州职业装专业展会。 支持职业装产业链上下游企 业通过展会活动,汇聚全国职业装产业链优势资源,打造泉州职 业装区域品牌知名度。对在泉州举办的展期不少于 3 天的职业装 专业会展项 目 ,规模 5000 平方米 (含) 以上、1 万平方米以下 的补助 15 万元 ,规模 1 万平方米 (含) 以上的补助 30 万元,
每再增加 1 万平方米叠加补助 10 万元 ,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鼓励校服等职业装企业出海。 支持我市校服等职业装企 业赴境外参展,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境外参展展位费给予补助。 支持我市校服等职业装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对企业境外管理 体系认证、商标注册、产品认证、互联网广告费用给予补助。(牵 头单位:市商务局)
本措施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年开展一次政策评估,调整优化相应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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