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科学指导下,晋江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法治意识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法治建设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法治建设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具体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统计执法为重点,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各级各部门统计法律意识。今年,8月、9月提请市委、市政府分别以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福建省统计条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次、全员培训2次和“三会一课”1次等各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开展集中传达学习。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法治工作落实到推动新阶段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领导机制。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推动领导干部遵法守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坚持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泉州市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坚持问题导向,将案卷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大对评查结果的利用和转化,充分利用案卷评查时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梳理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以完善公示内容为抓手,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各环节,通过政府网站、执法公示平台以及执法现场公示等形式,及时向全社会及行政相对人公示统计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同时严格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聘请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许侃侃、卢晶、胡巧玲律师,为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法律顾问的认真履职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督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国统字〔2017〕183号)文件要求,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熟知《办法》指出的六种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形,切实维护统计调查权威。晋江市全面落实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由市统计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录相关情况,形成台账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依法治统
一是不断完善统计体系。接续贯彻落实泉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致力于推动统计系统队伍建设、制度完善、经费保障、业务培训、程序规范等基层基础工作,协调解决基层统计工作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打造能够适应统计现代化改革要求的基层干部队伍。二是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督促各市直部门、各镇(街道)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纠治,有效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责和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权利。三是做好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案件的评查工作,总结存在问题,落实规范整改。对标自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出5项突出问题,推进及时整改。四是提升基层统计能力水平。继续完善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信息库,加强对镇(街道)分管领导及统计员、“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普及统计制度、统计规则、统计方法、统计指标等应知应会知识,提升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2024年以来,共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0场次,受训对象对镇街、企业一线统计人员全覆盖。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统计监督成效
一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数据质量,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多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及时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今年,全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企业152家,立案查处1起。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商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30家。配合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商务部延伸泉州市涉及我市发现统计违法线索的检查核实。二是逐步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细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措施,联合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部门协作配合的通知》,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提请市深改委《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等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致力于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政治监督体系贯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治统计造假体制机制。三是加强法治人才力量。高度重视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派员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活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提升统计执法队伍素质。今年,派出1名执法人员参与福建省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断积累统计执法工作经验。在已有六名人员取得统计执法证基础上,积极推荐7名业务骨干报名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业务骨干2名,通过人数及通过率排名均居泉州县市统计局前列,全力做好统计执法人才储备,不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四是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通过“晋江统计”公众号对统计法律法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做好推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广泛应用,配备设备接入平台,配置相关人员权限,2024年通过“闽执法”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并及时公示于“双公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普遍提升、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曝光的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震慑警示作用。
(五)聚力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晋江市统计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有力推动晋江统计系统法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加大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宣传,提高统计执法震慑力。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推动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定期组织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学习态势,同时也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统计履职能力。将统计普法内容纳入统计业务培训课程,强化统计系统人员及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及时组织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教育,准确把握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工作,承办福建省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开展大型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并且有针对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统计台账等原始凭证和资料,核实企业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同时有针对性就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的统计法律知识和案例等为检查企业进行解读,详细解答企业疑问,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为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统计工作实践的支持度。
二、当前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晋江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统计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市统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开展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泉州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法治工作部署安排,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政策法规,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贯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为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加强法治宣传,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和统计业务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到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及时整理登记台账数据,保管好数据原始凭证,做到原始数据、台账数据与统计报表衔接一致,向群众和企业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纪意识,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法规的认识。通过对企事业单位日常检查的契机,对企事业和统计人员进行普法和宣传,传达从中央到地方对依法统计高度重视的精神,推进统计依法、科学发展。
(三)聚焦统计执法能力提升,持续强化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是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两大有力抓手,是保障数据质量、优化统计环境的法律武器。大力推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不断攻克难点问题,优化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做好统计执法人员培育工作。有计划组织动员统计干部积极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的统计执法人员队伍。二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学习交流分享,全面提升我局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