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磁灶镇委员会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五周年,同时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磁灶镇全镇上下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学习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二是强化理论宣传。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2次,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1次;开展镇机关公职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讲座1次,指导各村结合法治宣传主题开展学习宣传和普法活动34场(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三是完善法治体系。优化业务组织架构,切实理顺横向业务协调工作关系。梳理司法所、综合执法中队、综治中心等部门职能,理清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持续提升一体化法治政务服务能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法治政府责任
持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镇党政主要领导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本级法治建设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强化行政监督,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三、落实执法工作机制,坚持执法良法善治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落实“三项制度”的督查和案卷评查,加大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不断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磁灶镇共办理行政处罚案卷66宗,其中城管类45宗,应急类16宗,消防类5宗,处罚金额共计40.3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7.3万元。
四、全面推进基层法治,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磁灶法商诉调探索构建“联动、联调、联防”三联诉调对接机制,打开“以商会商”对话调解模式,为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有效支撑。2023年,磁灶镇累计摸排、接收各类型办件2458条,其中归档人民调解卷宗753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功率100%,法商调解“三联”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磁灶法商诉调工作室获全国工商联通报表扬。同时,磁灶镇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不断加强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法律服务点建设,认真接受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坚持应援尽援,优质高效,努力使得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群众、向矛盾突出的地方延伸。推荐村级法律明白人260人,创建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成立19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完成7起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全镇村级法律阵地建设全覆盖。
磁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具体工作仍有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思想认识仍需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执法程序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创新不强、实效不高,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和改进。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对机构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提出更高要求。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计划
(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详细制定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干部培训内容。积极用好各类学习载体,持续强化学习实效,加快法治思维养成和法治能力提升。
(二)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便利法律政策帮扶,在招商、安商等领域提质法律服务水平,构建有力度、有温度的监管执法氛围,有力保障法治营商环境。
(三) 持续发扬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化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和考核机制,鼓励和支持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全面保障和服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