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江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工作,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在推动农村法治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晋江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一是加强对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立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对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会议专题研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二是将学法列入党组会议第一学习议题。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认真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国法、法规和相关条例,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梳理调整我局的权责清单,为推进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487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347项、行政强制2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4项、行政监督检查33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公共服务3项。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从立足农业发展实际,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等角度出发,开展“双随机”工作。我局制定了《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2023年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3次,其中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4次,抽查市场主体141家,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6家(户)。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行政程序规定,出示执法证,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将全过程记录在案;在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等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在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用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事务,需经过法律顾问及政改科的法制审核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从而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在信息公开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公示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双公示”综合监管平台等公示平台上,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2023年共公示行政执法事项884件,其中审批事项82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零投诉。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监督指导,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合规性,我局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程》,建立起规范性文件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23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督促党员干部强化法治观念。敬畏法律,捍卫法治,严格按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我局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先后出台《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试行)》、《行政执法规范用语规范(试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试行)》、《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制度(试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的意识,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23年我局无执法人员因行政执法工作受到各类党纪政纪处分。
(三)规范主体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农资打假、种业监管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畜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店16家,有效规范了农资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我局对照《泉州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对全市大中型渔船开展年度核查,根据年度检查结果重新评定标准化等级并进行“四色”动态管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1人次,共排查治理隐患单位527艘次,排查一般隐患139项,完成整改139项,整改率100%。基本做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三是深化“亮剑”、“商渔共治”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立案处罚16起,处罚金额10.65万元。保持对违法渔船的严打高压态势,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抽查。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对蔬菜瓜果农药残留、屠宰企业瘦肉精、水产品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进行监督抽检,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不断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2023年累计定量监测855批次,市镇两级快检8548批次,合格率98%以上。四是全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优化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我局编制《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共116项,为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有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四)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学法要求,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利用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条例,提高普法覆盖面和效果。2023年累计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20余场次,出动宣传人员100余人次,2000余人参与宣传互动,制作悬挂横幅6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15000余份,有效推动农业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积极推动普治并举。大力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把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同高素质农民培训、“法律明白人”和“蒲公英”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推动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进行普法指导服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措施,通过普法培训、座谈交流、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帮助示范户进一步了解涉农政策法规知识,提升示范户宣传“三农”法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农业执法难度大。我市农业产业范围广、分散多、规模小,且生产经营者文化层次低、法治意识淡薄,某些违法行为较难掌握线索,并及时查处,行政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
(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偏少,年龄相对偏大,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的执法要求存在差距,部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
(三)法治宣教力度不足。我局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拓宽公众号、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普法的工作力度,但运用各种普法宣教渠道的宣传效果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我局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依法行政和全面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同时,加强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充分利用主题日集中学习、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将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中去。
(三)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制度,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行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宣传指导,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使普法工作真真正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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