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庄碧芳
时间:2025-04-17 14:32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03执3938号之二、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03执3938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66354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庄碧芳 晋江市池店镇江湾路百信·御江帝景(三期)7幢3302  
    2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713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庄碧芳 晋江市池店镇江湾路百信·御江帝景(三期)7幢330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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