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天山
时间:2025-01-2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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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02执2116号、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02执2116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193号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 王天山 | 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北街111号湖山苑2幢703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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