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海宇
时间:2024-11-0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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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02执1417号、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02执1417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288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张海宇 | 晋江市罗山福埔综合开发区兰峰城市花园公寓D405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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