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清阳
时间:2024-10-31 16:13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6534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6534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661号 潘灿彬 王清阳 晋江市池店镇滨江路3513号卓辉·海港城8幢2806  
    2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186号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王清阳 晋江市池店镇滨江路3513号卓辉·海港城8幢2806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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