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晓仓
时间:2024-05-06 09:33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闽0582执9273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582执9273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66769号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头支行 李晓仓 晋江市安海镇鸿江西路328号晋德苑21幢店面07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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