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燕红
时间:2023-09-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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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582执1105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582执1105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闽(2016)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380号 | 庄素英 | 李燕红 | 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青莲综合小区阳光时代广场G2幢922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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