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燕红
时间:2023-09-28 11:08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582执1105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582执1105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16)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380号 庄素英 李燕红 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青莲综合小区阳光时代广场G2幢92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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