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丽华
时间:2023-09-2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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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址在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31号阳光城翡丽湾P2015-3地块地下室车位215 的不动产,系 李丽华 所有,其所持晋江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表,合同编号: 201811090087 ,签订时间: 2018-11-09。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遗失,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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