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张少明,张财智
时间:2024-04-30 14:21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5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张少明,张财智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张林村中区湖里新村路3

    晋江市无权属来源证明危旧房就地改建土地权属认定意见表

    土地:137.84

    住宅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张吉义

    继承人:庄丽英、张财智、张少明)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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