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169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3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就业专项省级补助资金501万元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0005,三保标识为“104101101-非三保支出”,款列“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
二、请严格按照闽财社〔2019〕11号以及泉财社〔2019〕318号文件规定,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密切关注就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级将分解下达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晋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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