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2510-2021-10004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8
晋江市罗山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晋江市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罗山街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表》,由罗山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www.j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罗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晋江市罗山福埔龙泉路8号1室,邮编:362216,电话:88183120,电子邮箱:jjlsjd@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部署,我街道召集各科室骨干成员,通过会议形式认真解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将文件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强抓落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12月31日,我街道累计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3条,在街道实体公开栏公开共计64条,“品质新罗山”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文章共计1157篇。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今年来,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7%;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0条,占1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占14.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2条,占14.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3条,占1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6条,占1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占17%。(详见下图)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方面
①坚持“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制定《罗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 “ 一事一审”“ 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②街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做到每月及时更新相关数据,截至12月31日在“中国晋江” 门户网站上共计发布公开信息83条,“品质新罗山”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文章共计1157篇。③全面梳理调整完善街道权责清单,制定发布罗山街道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应急管理预案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跟踪辖区内舆情动态,今年成功化解1起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矛盾问题。④重视群众诉求的回应,及时处理政务热线、12345平台等群众诉求,截至12月31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共计受理并答复诉求件1032件;泉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受理并办结诉求件116件;市长专线共计处理反馈172件;回复人民网留言17件;收到信访件124件,其中已处理答复68件;办理完成人大、政协提案9件,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每月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依托“中国晋江”门户网站上设置的“政务信息公开”模块下的子模块推进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阅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按时做好信息公开递交工作。市档案馆、图书馆及街道党政办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街道于每月初按时将上个月的信息公开材料报送两馆,方便公众查阅。
(3)完善实体公开栏及各类微信工作群建设。依托实体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街道各科室设立的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工作对象公开有关政策信息。
(4)发挥“品质新罗山”微信公众号辐射效应。依托“品质新罗山”微信公众号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惠民惠企政策以及街道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①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指定党政办3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正式在编干部)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继续实行《罗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份公开文件要求填写《罗山街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由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实行公开。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终考核考评体系,确定相应奖惩措施,严格街道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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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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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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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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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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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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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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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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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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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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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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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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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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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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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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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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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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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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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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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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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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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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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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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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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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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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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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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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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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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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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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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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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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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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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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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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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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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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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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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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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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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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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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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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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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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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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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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各科室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的部门比较重视,及时并准确报送信息,有的部门缺乏主动性,责任意识不强,对于今年新增的26个试点领域目录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梳理完善,充实公开内容。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与不足,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街道将积极进行改进:①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动员各科室成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工作的宽度和深度。②重视群众诉求,探索更多形式丰富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8日
抄送:市政务公开办。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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