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1230-2025-00024
- 发布机构:晋政罗〔2025〕25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各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罗山街道2025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
罗山街道2025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根本上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现就2025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深化、拓展、规范、长效”的原则,全力整治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规范监管防范机制,巩固“三合一”场所整治成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到2025年12月底,辖区的“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100%;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三合一”场所隐患“回潮”,保持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由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街道社区治理办<应急管理岗>)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包社区工作组、各社区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住宿场所与生产、仓储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生产性“三合一”场所;
(二)住宿场所与经营场所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三)历年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5年3月开始,到2025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底前)
1.街道要明确分工职责,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组建“三合一”场所巡查队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各社区要召开“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专题会,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重点督导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七个一律”措施,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联合驻社区民警、消防微站人员、巡逻队员、网格员等力量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处、必整治、必消除。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5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社区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九小场所”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集中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不让“三合一”场所隐患有藏身之处。
2.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应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立即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做到人场(仓库、生产、经营场所)分离。统一整改标准:(1)生产性“三合一”场所,表现形式:厂房、仓库同一处建筑内设置住宿;整改办法:完全搬离,不得设置住宿场所。(2)经营性“三合一”场所,表现形式:住宿与经营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整改办法: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因此,二层以上的宿舍人员应设置独立的楼梯疏散,不能通过一层的经营场所疏散。对无法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要做到发现一家,登记一家,整改一家,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根治“三合一”隐患。
4.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3个月进行1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形成整治工作档案,做到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查封启封审批,不断扩大固化整治效果。
5.各社区要充分利用每月26日“安全生产检查日”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治理办<应急管理岗>等职能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及时将“安全生产检查日”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街道“三合一”整治办。
6.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社区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街道办事处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通报,并纳入季度考核。
2.各社区应在第一、二阶段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该阶段工作小结上报街道“三合一”整治办,半年及年度“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则分别于6月30日前、12月25日前上报街道“三合一”整治办。
六、职责分工
(一)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存在的“三合一”场所行业分类情况,将“三合一”场所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街道“三合一”整治办:
1.协调、指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
2.协助各有关单位查处群众举报的“三合一”场所,跟踪落实整改并反馈;
3.对社区、各有关单位、派出所整治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适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采取断水、断电、暂扣证照、行政拘留等综合执法措施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负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文件的收发及上传上达,收集、整理、汇总“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数据,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6.参与“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各有关单位:
1.督促“三合一”场所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业务和技术服务;
2.督促“三合一”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隐患整改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四)各包社区工作组、各社区: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主干负总责,分管两委具体负责。完善“五包干”制度,把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社区两委成员;
2.对辖区存在“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分类报送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三合一”整治办;
4.跟踪检查和督促“三合一”场所整改,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定期回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社区主干负总责、分管两委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历年来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日查、夜查、互查、联查、督查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二)广泛宣传演练。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督促各企业对新入职员工开展一次入职前消防安全培训;对风险较高岗位定期组织培训,每月组织保安等应急处置力量开展培训演练,本级人员“三合一”消防安全整治学习培训,年度不少于1次。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制定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通过火灾隐患举报中心的建立,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三合一”场所,根据隐患轻重程度,经核实确认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让“三合一”场所无处藏身。
(三)搞好工作结合。各社区要结合标准化工作,落实排查整治“网格化”。要建立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行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三合一”场所“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硬件和软件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根除“三合一”场所隐患。
(四)强化督查指导。街道“三合一”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有关单位也应对本辖区、本行业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好的工作方法进行表扬推广。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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