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251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晋政罗〔2025〕5号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1
晋江市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t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罗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龙泉路8号二楼206室
电话:0595-88183120
邮编:362216
电子邮箱:jjlsjd@126.com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各科室骨干成员分工协作,持续深化稳步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4年,街道累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0条,在街道实体公开栏公开共计82条,“品质新罗山”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文章共计1071篇。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24年,我街道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00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2%;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2条,占1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3条,占2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2条,占3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1条,占1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条,占1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2%;其他类信息3条,占3%。(详见下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能,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把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公开”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和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及时更新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制定《罗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2、健全制度,按时报送信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及时落实每月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送“两馆”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高效、及时,方便群众查阅。
3、及时梳理,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梳理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充实每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依托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的子模块推进信息公开,今年来,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共计发布公开信息100条。
2、扩大政务新媒体宣传辐射圈。依托“品质新罗山”微信公众号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惠民惠企政策,同步街道工作动态,接受各科室将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投稿择优发布,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全年依托“品质新罗山”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文章共计1071篇。
3、完善实体公开栏及各类微信工作群建设。依托实体公开栏于每月月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年街道实体公开栏公开信息共计82条,并通过各科室设立的微信工作群及时公开、解读相关政策信息。
4、依托街道基层治理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今年,街道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升级改造,运用多功能政务自助机每月滚动播放公开信息,群众也可通过大厅电脑自助上网查询打印,丰富了公开载体,拓宽了宣传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运转更加方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指定党政办3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正式在编干部)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继续实行《罗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份公开文件要求填写《罗山街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由有关负责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实行公开。
3、严格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一旦发现问题,严肃责任追究,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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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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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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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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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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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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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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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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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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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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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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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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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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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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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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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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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相对薄弱,部分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在公开时间上有所延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对政策解读模块缺乏专业认识,相对比较盲目,政策解读的载体不够丰富;二是社区参与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还未延伸到社区,群众未能全面了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充分掌握查询利用政府信息的方式。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与不足,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街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策解读培训工作,提升各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的同时,实行政策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保证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定期进入各社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了解,继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动员各科室成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领域,明确公开内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新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4日
抄送:市政务公开办。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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