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1220-2024-00091
- 备注/文号:晋政罗〔2024〕131号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各社区居委会,中小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1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振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陈奇男(派出所副所长)
周明亮(罗山中学校长)
张阿龙(季延初级中学副校长)
姚文仲(教育中心主任)
许华闽(华泰实验小学校长)
李雪强(第六实验小学校长)
张谋宏(科创实验小学校长)
成 员: 吴东阳(党建办主任)
苏珊珊(社会事务办主任)
蔡云飞(劳动与社会保障科负责人)
颜远猛(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培景(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李松林(执法队副队长)
陈棉棉(团工委副书记)
柯明瑾(妇联主席)
干 辉(文体服务科负责人)
洪永红 (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江联辉(教育中心专干)
各社区书记、分管专干
各基层小学校长
二、完善控辍保学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11月份再次组织修订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地,切实加强疑似辍学学生入户家访核查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
三、建立“周报告”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建立“两个汇总表”,即建立小学生“学籍未随人走”名单汇总表、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名单汇总表,并根据自查结果动态更新,做到人表相符。要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管理的现象。要加强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线索的,应及时提供给公安等部门,并抄报教育中心和市教育局校安科。教育中心每周汇总情况,“两个汇总表”(见附件)按要求报送街道和教育局。
四、加强重点人群监测
各校要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造册建档,并将特殊群体作为平时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积极与公安、民政、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
五、加强数字化赋能
各校要充分运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子系统,及时核查处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六、落实联控联保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扶持、精准控辍”的原则,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控辍保学政府行为和部门责任。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处理控辍保学工作的困难问题;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担起工作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提供数据失真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24年秋晋江市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名单汇总表
2.2024年秋晋江市小学生“学籍未随人走”名单汇总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2024年秋晋江市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名单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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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镇(街道)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全国学籍号 |
详细户籍地址 |
家长联系电话 |
毕业学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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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秋晋江市小学生“学籍未随人走”名单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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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镇(街道)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全国学籍号 |
详细户籍地址 |
学生离校时间 |
家长联系电话 |
原就读学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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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晋江市教育局。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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