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0340-2024-00064
    • 备注/文号:晋政罗〔2024〕85号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1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罗山街道“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8-01 11:36

      

      

      街道相关办(所)、交警三中队、各社区:

      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街道道安办制定了《罗山街道“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日

      罗山街道“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制止酒驾醉驾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防发生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使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民自觉约束,全力打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罗山街道“酒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健军(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第一副组长:傅龙福(司法所所长)

      副  组  长:李培耀(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陈长江(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洪一楠(党工委委员、秘书)

      庄珊红(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张  飞(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庄跃聪(人大工委副主任)

      蔡继智(办事处副主任)

      陈一帆(办事处副主任)

      杨金锭(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李其旦(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谢少聪(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振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蔡永胜(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  鑫(交警三中队队长)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

      成      员:许世哲(交警三中队指导员)

      蔡瑞火(党政办主任)

      吴东阳(党建办主任)

      闫正刚(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吴春生(社区治理办副主任兼综治中心副主任)

      周旅穗(文体服务科科长)

      洪永红(司法所科员)

      姚文仲(教育中心主任)

      “酒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道安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如有人事变动,则由新任职同志对应接替,不再另行下文调整。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消除酒醉驾源头风险隐患。

      1.抓好基层管理。一是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将酒醉驾治理纳入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网格一体推进机制,定期组织网格长、网格员、驻社区民警、驻社区干部、巡逻队员等召开“酒驾”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各社区要组织对易发生酒驾醉驾行为的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易发高发群体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打好招呼,组织宣传培训,引导其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三是各社区建立酒驾劝导站,开展酒驾醉驾联防联控,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劝阻、及时报告酒驾醉驾行为,确保酒驾醉驾源头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置。(责任单位:各社区)

      2.抓好重点监管。一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选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及交通事故案例,制成警示教育片、展板、折页等,深入物流、货运、客运等企业,组织负责人、安全员、职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并签订驾驶员拒绝酒醉驾的承诺书。二是企业办、市场监管、文体服务等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酒驾醉驾治理纳入重要事项,组织酒店、餐饮等涉酒经营场所做好消费者拒绝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宣传和劝导工作,主动放置禁止酒驾提示牌,在顾客饮酒前适时提醒,主动为顾客联系代驾公司提供酒后代驾服务。若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请及时提醒、劝诫,如不听劝阻,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责任单位:企业发展服务科、文体服务科、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3.抓好作风管理。街道机关和各社区要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自觉拒绝酒驾醉驾。(责任单位:党建办、纪工委、各社区)

      (二)大力营造预防酒驾醉驾宣传氛围。

      4.建立酒驾宣传劝导机制。各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预防酒驾浓厚氛围。一是要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等处悬挂酒驾整治宣传标语,在涉酒场所LED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入户分发《拒绝酒驾 从我做起——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要依托网格,通过开设讲堂,发放、张贴传单、广播、公告栏曝光酒驾行为等方式,向辖区居民广泛宣传酒驾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负面影响,全力转变、加深辖区居民对酒驾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对酒驾零容忍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切实落实红白喜事、餐饮店“打招呼”制度,提醒群众不超员、不酒驾、不疲劳驾驶,在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早晚出行等高峰时段,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调度,切实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5.开展警示教育。一是交警三中队在组织酒驾查处过程中,邀约市融媒体记者,对开展夜间酒驾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直播,通过让观众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二是道安办、交警三中队要定期在罗山公众号上曝光辖区典型酒驾醉驾违法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等内容,形成高压震慑效应。

      6.强化学生宣传。教育中心要牵头举办知识普及“入学校”,在各学校开展预防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向家长写一封劝导信,并通过举办“小手拉大手”活动等方式,将交通安全传播到家庭,辐射到社会。(责任单位:教育中心,各学校)

      (三)提升酒驾醉驾精准查缉力度。

      7.及时调整查处部署。改进执法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精准研判,认真梳理属地酒驾醉驾的重要风险时段和路段,科学安排部署警力,提升查缉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

      8.坚持常态查处机制。坚持围绕全年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每月逢五、逢周末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坚持流动巡查与设卡检查相结合,蹲点守候与主动出击相结合,以0时至5时、12时至24时为重点时间,开展午间突击查、夜间专项查、凌晨“清剿查”,确保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失控,一般部位、一般路段、一般时段不漏管,形成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

      9.锁定重点查处领域。重点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的酒驾醉驾行为的管控力度,突出婚丧嫁娶、佛生日、普度、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延伸管控深度和广度,坚决防止农村地区发生酒驾醉驾恶性交通事故。(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清单化、项目化的要求,细化、量化酒驾醉驾综合治理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道安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密切配合,以最大能力、最实举措,全力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道安办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参与。要充分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现实意义,宣传打击酒驾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努力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氛围。

      抄送:专班成员。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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