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20-2510-2020-10003
-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1
晋江市经济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晋江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科技综合大楼206室(邮编:3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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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按照《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晋江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等制度,对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强化落实,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晋江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杜绝了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依照《晋江经济开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的规定》,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努力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二)严格把关,加强平台建设。修订完善《晋江经济开发区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暂行)》,加强对“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廉情前哨”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管和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平台效益;每月定期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对当季度无动态信息做好内容说明,避免目录空化;深化与晋江新闻网、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等媒体的良性互动,发布各类重点、热点工作动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三)强化监督,增强公开实效。严格执行开发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三级联审制,按规定填写《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登记表》,经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人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发,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指出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落实部署,突出亮点成效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2019年,开发区共向“中国·晋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发布5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条,发布550条。今年来,共通过“中国·晋江”、晋江公开网、晋江经济开发区网站、市图书馆、档案馆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5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占26.41%;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1条,占20.7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6条,占49.06%;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条,占3.77%。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2019年,开发区聚焦企业需求,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开发区依托党工委(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政商会联席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商会成员企业相关人员解读今年来我市出台的重要扶持政策和措施28次;通过政策法规宣讲会、培训会,开展人才招引、惠企扶企、安全生产、环保监管等方面政策措施宣讲38次;充分利用晋江经济报、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第一时间宣传我市重要政策措施35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影响面、公信力,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三是强化舆情应对。制定《晋江经济开发区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处置与管理制度(暂行)》,规范舆情监控处置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及处理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严格按时限完成网评任务。今年来开发区妥善处置5起舆情事件,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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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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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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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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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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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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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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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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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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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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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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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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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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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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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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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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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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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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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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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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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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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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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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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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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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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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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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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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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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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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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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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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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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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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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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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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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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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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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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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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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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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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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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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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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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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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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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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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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经济开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如何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差异化需求有待深入。二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升。三是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针对上述问题,2020年,开发区将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宽公开信息内容,做到按目录要求及时公开,加大安全生产、惠企政策、规章制度、人事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延伸“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拓展“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功能,打造政务服务“口袋版”。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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