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20-1310-2019-10026
    •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6
    【晋江经济开发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冠厦路—新源路)雨、污水管道修复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19-06-06 10:43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汇高晋招[2019]023号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冠厦路—新源路)雨、污水管道修复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冠厦路—新源路)雨、污水管道修复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勘察及设计

    2.2.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2.3.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破除及修复道路约33000㎡,更换DN1800雨水管道约2100mDN600污水管道约2100m;绿化景观提升面积约8000㎡,两侧人行道约140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500 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150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测量等)和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2.5.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雨污水管道、绿化及其附属工程等的工程勘察、测量及设计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只允许以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的形式组成联合体,不允许设计和设计单位、勘察和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10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201810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晋江网(http://www.jinjiang.gov.cn/xxgk/zfxxgkzl/zjdgk/19/zfxxgkml/)、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公告栏上发布

    5.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6 6日至 2019 6 11 日持报名材料自行到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中路326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2. 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2.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2.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工程不要求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 6 19 15  00  分,(招标代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十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处

    8.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勘察及设计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 1500 万元计(最终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预算审定造价为准),暂定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 44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工程勘察费用:暂定为8万元,最终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土层85/米,岩层105/米。该勘察费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所有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勘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邮编:362263

    电话:0595-85738009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中路326,邮编:362200

    电话:0595-82699678,传真:0595-82699678

    联系人:小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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