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9-2000-2021-00018
    • 备注/文号:晋西政〔2021〕44号
    • 发布机构:西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7
    西滨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1-11-18 16:35

    各村(社区)、各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融通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参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晋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晋政办网传〔20219),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西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任:周嘉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黄志胜(镇党委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任:张玉玺(镇党委副书记)

    庄建良(镇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跃进点下点领导)

    林荣武(镇党委委员、西滨派出所所长)

    王永万(副镇长、思进点下点领导)

    林一斯(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曾春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洪志贤(综合执法队队长<副科级>、海滨点下点领导)

          员:洪奇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荣尧(西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曾雪芬(西滨派出所副所长)

    林顺龙(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施天培(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罗飘阳(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王旭明(国土资源所所长、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温良生(司法所助理员、海滨工作点点长)

    陈梅芳(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问题服务科主任,跃进工作点下村干部)

    庄志聪(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

    服务科负责人)

      泉(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良江(思进工作点点长)

    刘志彬(社会事务办民政助理员)

                    洪文挺(陈埭卫生院院长)

                    林红纯(西滨镇中心小学校长)

                    洪非凡(西滨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琨(西滨供电所所长)

    黄趁银(跃进村党支部书记)

    黄良江(海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孔庆平(思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佳滨(跃进村委会主任)

    姚加灿(海滨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蔡文娟(思进村委会副主任)

    许泽快(镇专职消防队负责人)

    周芳源(融通公司晋江基地负责人)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镇级消防工作站(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

          长:王永万(副镇长)

          员:洪奇凡、许金星、柯仲达、李铭慧、

    许泽快、庄树江、龚书志、杨金圳、

    苏家墩、孙垦罡、庄金德

    工作站站长由分管消防安全领导兼任,工作站成员由社会治理办(应急)工作人员及消防队员担任,以上成员如有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存续期为长期,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不再保留。

     

    附件:西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西滨镇人民政府

     

                                                                                                                                                                                                                                                                  2021927

    附件:

    西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消安委”)工作制度,明确镇消安委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规范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镇消安委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消防工作,提出全镇消防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机构设置

    (一)镇消安委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镇消安委主任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镇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常务副镇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西滨派出所所长,负责商贸、教育、民政、农业的分管领导及各工作点领导担任。

    (二)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由镇社会治理办、党政办、财经办、规建办、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海滨工作点、跃进工作点、思进工作点、海滨社区、跃进村、思进村、西滨派出所、西滨市场监管所、陈埭卫生院、西滨镇中心小学、西滨镇中心幼儿园、西滨供电所、融通公司晋江基地组成。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镇消安委成员,镇消安委办公室设在社治办(应急),承担镇消安委的日常工作。

    (三)变更规定

    1.镇消安委成员单位变更时,由镇消安委办公室提出调整意见,报请镇消安委主任同意,由镇消安委印发通知。

    2.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有调整,由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动更替,变更情况应向镇消安委办公室备案。镇消安委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变更,按程序报批后由镇消安委印发通知。

    三、工作职责

    (一)镇消安委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消防工作政策,研究制定适应我镇消防工作情况的措施、意见。

    2.指导制定消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和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3.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4.指导、监督、考核各村(社区)、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5.组织、指导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消防宣传活动,督促行业、系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6.组织施行《关于印发<晋江市消防安全反向约束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晋委办发202026号)。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提醒、约谈、督办等机制。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镇消安委办公室在镇消安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承担镇消安委的日常工作。及时向镇消安委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镇消安委同意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提出具体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3.对消防工作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

    4.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工作的检查、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5.负责镇消安委会议筹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6.负责落实镇消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公文制度

    消安委公文是镇消安委及镇消安委办公室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可用于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公布规范性文件,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办文应当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文件篇幅,防止冗长空洞,倡导“短实新”文风。拟制公文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国家标准执行。

        镇消安委公文。由镇消安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签批。文件发文代字为晋西消安委,适用于以镇消安委名义向成员单位及下级政府下发的专项规划、工作要点(计划)、重要部署、相关规定等全局性文件,通报表彰、批评有关单位及人员,记载和传达消安委会议的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等。重要阶段性工作安排、专项任务和活动部署,转发有关文件资料。

    (二)会议制度

    1.镇消防工作会议。镇消防工作会议每年年初召开,由镇消安委主任主持,主要总结上年度消防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年度消防工作等事项。

    2.全体成员会议。镇消安委全体成员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由镇消安委主任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镇消安委全体成员参加。会议议题由镇消安委办公室根据上级和镇党委、镇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提请镇消安委主任审定,会议由镇消安委办公室具体组织,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3.联络员会议。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适时召开,由镇消安委办公室主任召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议题由镇消安委办公室或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提出,报请镇消安委办公室主任审定。

    (三)调度制度

    1.工作提示。因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点防火季节和专项治理工作需要,镇消安委办公室以短信、书面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工作建议或提示。

    2.工作警示。对短期内连续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或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三名,或负责监管区域、领域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问题,由镇消安委及时进行函告警示。

    3.工作约谈。对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镇政府、镇消安委有关消防安全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或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由镇消安委对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和镇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约谈对象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镇消安委办公室。

    4.工作督办。对上级和镇党委、镇政府、镇消安委研究决定的有关消防工作事项的贯彻落实不力,或督查考核、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对提示、警示、约谈后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由镇消安委进行督办。

    5.工作述职。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每年115日前要向镇消安委报送上一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方式为书面述职。

    (四)督查制度

    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点防火季节和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镇消安委邀请镇纪委、效能办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并根据需要抽调镇消安委成员,具体实施对村(社区)、工作点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消防工作的督查。督查的方式、频次、内容、要求等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督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考核、巡查制度

    每年对各村(社区)、工作点和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的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巡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巡查内容由镇消安委办公室根据《晋江市消防工作考核规定》及当年度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文明社区考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奖励。

    (六)联络员工作制度

    1.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参与镇消安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络员一般由负责消防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或科室负责人担任。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备镇消安委办公室。

    3.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为收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反馈消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4.联络员的联络工作由镇消安委办公室具体负责。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则镇市消安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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