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5-1022-2019-00011
    • 备注/文号:晋英政〔2019〕29号
    • 发布机构:英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6
    英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6 16:47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抓好2019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19〕47号)和《英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晋英政201838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各村、各部门、各校要联防联控,及早谋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健全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各村、各部门、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牢记防溺水这条生命“红线”,把预防溺水工作列为当前乃至今后长期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各村、各部门、各校要在4月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汲取事故教训,借鉴有益经验,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溺水事故发生,采取动漫动画、视频广告等喜闻乐见方式,探索信息化渠道,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在4月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今年5月13日-19日的第八个“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再次全面发动、全面宣传、全面教育,形成全民共识。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本辖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协同协作,共同发力

    各村、各部门、各校要照晋英政201838号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发力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①各村、各部门、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以交通和防溺水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各村、各部门、各校、企业要分别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初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防溺水专项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村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对企业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员工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做好预防子女溺水工作。②各村、各部门、各校要按照行业主管原则,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和地段安全隐患排查巡,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溺水事故多发的海河溪湖、水库、池塘、公园、建设工地水坑、废弃水(矿)坑等水域的安全检查。对排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员的看护责任。③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班会、循环广播等多种载体,以及组织“四个一”(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下发《我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召开一次家长(监护人)会、组织一次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私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同时教育学生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而是就近向成年人求助),加强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援能力。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确保双休日、节假日和学生离校期间孩子的安全。④广电、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报道和信息发送,重点让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知晓防溺水“六不一会”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⑤各村各部门要不断探索,坚持疏堵结合,创新工作措施,重在教育、重在预防,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鼓励天泉游泳馆(池)向未成年学生定期免费开放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围绕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一旦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和《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英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抄送:晋江市教育局。

    英林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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