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2510-2021-00001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8
    晋江市永和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晋江市永和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11:48

     

    晋江市永和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的全文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永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和镇锦石街27号,邮编:362235,电话:88082141,电子邮箱:jjyhzdzb@163.com)。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永和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立足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公开有关重点工作动态信息,有序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1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2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9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1条,其他类信息14条,全文百分百电子化。

    2.新媒体运用情况。通过镇属政务微信公众号永和微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惠民信息等权威信息,全年共推送1590条推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受理申请的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把审查关、紧抓公开卡等原则,由责任部门按照公开目录,提出政务公开信息,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预先审查后,交由党政办复核,再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公开,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严守答复时限,严把答复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专门电脑方便群众查阅政务信息。二是完善实体专栏建设。在镇政府开阔地带常设政府信息公开实体专栏,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三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www.jinjiang.gov.cn(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永和镇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积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递交工作。按时将公开材料送至市档案局及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五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永和微平台发布信息等形式,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秘书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永和镇绩效评估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修订后的条例的掌握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宣传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和领会,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积极探索更新的宣传方式,结合当下热点,做好对政策的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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