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1230-2020-00013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20〕47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4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镇2020年度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工作点、各相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和镇2020年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永和镇2020年度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
为有效提升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切实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世中运”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我镇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 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福 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 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工业企业、出租屋、沿街店铺、公众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已办理“两证”未履行消防承诺的企业为整治重点,通过包含但不限于“智慧消防”设施建设、电气线路穿管、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开展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等手段,进一步提升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水平,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工业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2019年“消 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基础上,对全镇工业企业实行分级管控, 对已经完成电气线路穿管敷设并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企业,督促做好日常防火巡查与消防设施维护;对未完成电气线 路穿管敷设或未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企业,督促其补足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短板。2020年底前,全镇所有 在册工业企业100%完成电气线路穿管和老旧线路改造,100% 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过包含但不限于配备简易喷淋、独 立感烟火灾报警器、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进一步改善企业消防安全环境。
(二)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陈埭镇洋埭村贵 宾公寓为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样板,利用安装断路器、漏电保 护器,实施电线不燃材料套管、设置室外智能电动车集中充电 桩等措施,切实提高出租屋电气本质安全,按租户数、按楼层数、按部位配齐,配足灭火器或简易自动灭火装置。对10人以上的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具有声光报警和联网功能);对居住30人以上,要在生活给水管道 上设置DN20的消防软管卷盘,且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 或层数大于5层的,要设置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对居住100人以上的,要设置封闭楼梯间,在每个居室内和公共走道设置简易喷淋装置。
(三)开展公众文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公众娱 乐、文化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督促影剧院等演出和放映场 所、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和餐饮场所、 游艺和游乐场所、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和休闲场所,以及文 保单位及历史保护建筑和街区,督促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程,定期检查室内消火栓,定期维护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排烟等消防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坚决清理疏散通道堵 塞现象,实现年内公共文娱场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00%安装, 电气线路金属套管全覆盖。
(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在全镇 所有的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医院、学校推广安装智能型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提高使用场所电气火灾预警能力,及时消 除电气火灾隐患,及时排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不配套 等消防安全问题,重点保证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排烟、 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在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规划电动自行车室外充电区,利用建设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着力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风险, 统筹推进“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
(五)开展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2019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基础上,重点对排查摸底的沿街店铺进行再确认,逐户摸清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做好登记造册,更新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档案。督促辖区内沿街店铺开展电线套管敷设、老旧线路改造,整理杂乱无章的电气线路。每栋合用建筑楼梯间与底层商铺要用实体墙(防火门)完全分隔、封堵到位,顶层住户不得占用、锁闭通道,楼梯间应能直通平屋顶;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六)开展消防承诺未履行专项整治。针对在全镇简化办理“两证”期间,已办理“两证”但至今仍未履行消防安全承诺的企业,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承诺,通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借助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以取得消防安全评估合格结论推动企业履行消防安全承诺,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倒逼企业主动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坚决不履行消防承诺,要依法严格查处,直至停产停业整顿。年内已办理“两证”未履行消防承诺的企业要100%达到消防安全评估合格。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把控力度。要严格把关消防安全审批事项, 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进行规范管 理,对新、改、扩建厂房建筑,相关单位要提前介入,督促业主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消防安全设施,按照去存量, 防增量的工作原则,确保投入使用前符合消防合格要求,杜绝产生新的隐患点。
(二)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各工作点、各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其中:
各村村两委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协助配合派出所、安办、综治办等力量,开展“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小加工作坊、无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安办负责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派出所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文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文保单位、公众娱乐场所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卫计办负责指导、督促公立、私立医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教委办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规划建设办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商务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城管中队负责排查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督促供水单位排查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
自来水公司、供电所要全力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强制断水、断电。
各村、各工作点负责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按上级会议及文件要求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各村、各工作点、各相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火灾事故警示作用,采取现身说法,警示曝光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四)加大物防技防投入。各村、各工作点、各相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各整治对象投入资金,按照《永和镇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永安委〔2020〕7号)要求,在重点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桩等消防物防技防设施,夯实各整治对象场所内消防安全基础,提高火灾防范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我镇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正确理解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本质意义,从我镇实际 出发,在之前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可量化的 消防安全监管举措,切实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从消防安全 设施建设入手,不断推动消防安全管理从硬件建设向软件管理 转变,督促全镇各企业、单位、场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永和镇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陈松柏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镇武装部长罗健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办,办公室成员抽调派出所、安办、市管所、国土资源所、城管中队、环保中队、税务分局、消防中队、自来水公司、供电所等单位人员脱产集中办公。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村、各工作点、各相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主动牵头,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相互间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考核督导制度,组织季度工作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被动应付、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 人火灾事故的部门和单位,在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 将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 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职责的通知》(晋委〔2015〕37 号),予以严肃处理。
(五)做好统计报送。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应在本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订细化方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建立工作基础台帐,用数据说话,从数据总结,
按照要求,定期每周五上午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总结 工作典型做法。
附件:1.永和镇工业企业简易消防设施配置工作任务分解表
2.永和镇沿街店面简易消防设施配置工作任务分解表
3.“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情况汇总表
4.“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排查整治花名册
附件1
永和镇工业企业简易消防设施配置
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业企业(需同时完成简易喷淋系统和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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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任务量(家) |
完成量(家) |
单位 |
任务量(家) |
完成量(家) |
坂头村 |
2 |
|
古厝村 |
7 |
|
梨星村 |
1 |
|
马坪村 |
10 |
|
玉湖村 |
3 |
|
力争村 |
3 |
|
割山村 |
3 |
|
上宅村 |
3 |
|
旦厝村 |
9 |
|
茂亭村 |
5 |
|
英墩村 |
11 |
|
西坑村 |
3 |
|
山前村 |
8 |
|
塘下村 |
1 |
|
菌边村 |
5 |
|
内厝村 |
2 |
|
玉溪村 |
5 |
|
巴厝村 |
6 |
|
后埔村 |
1 |
|
周坑村 |
3 |
|
永和村 |
6 |
|
邵厝村 |
1 |
|
福田村 |
2 |
|
锦岭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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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3 |
附件2
永和镇沿街店面简易消防设施配置工作
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沿街店铺(需要完成简易喷淋系统、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安装) |
|
任务量(家) |
完成量(家) |
|
坂头工作点 |
50 |
|
英墩工作点 |
20 |
|
玉溪工作点 |
25 |
|
马坪工作点 |
4 |
|
茂亭工作点 |
2 |
|
巴厝工作点 |
2 |
|
合计 |
103 |
|
附件3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情况汇总表
单位 |
工业企业 |
出租屋 |
公众娱乐场所 |
人员密集场所 |
沿街店铺 |
已办理“两证”未履行消防承诺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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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数(家) |
电线穿管完成数(家)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完成数 |
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家) |
简易消防喷淋完成数(家) |
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家) |
底数(家) |
住宿10人以上的安装烟感报警器(家) |
住宿30人以上的安装消防卷盘(家) |
住宿100人以上的安装简易喷淋(家) |
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家) |
底数(家) |
电线穿管完成数(家)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完成数 |
底数(家) |
电线穿管完成数量(家)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完成数 |
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家) |
底数(家) |
电线穿管完成数(家) |
简易消防喷淋完成数(家) |
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家) |
底数(家) |
完成评估(家) |
评估合格(家) |
||||
企业数(家) |
设备数(台) |
企业数(家) |
设备数(台) |
企业数(家) |
设备数(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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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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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填报相应表格。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文保单位、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住宅小区(有物业、无物业) |
附件4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排查整治花名册
填报人: 日期: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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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是否完成电线穿管 |
是否安装简易喷淋 |
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是否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 |
是否取得消防评估合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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