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1020-2019-00010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19〕95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2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仑峰小学附设学前班的通知
    时间:2019-08-12 17:50

    永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仑峰小学附设学前班的通知

     

    英墩村、仑峰小学、仑峰小学校董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幼有所育”要求,根据《晋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 2020年)》(晋政办〔2018〕104号)精神,并落实晋政办〔2015〕17号“坚持缩减学前班、规范集体园、发展民办园、建设中心园、创建示范园”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仑峰小学校董会、仑峰小学关于撤销仑峰小学附设学前班的申请,决定撤销仑峰小学附设学前班,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该小学不得招收学前班学生,相关学龄儿童统一引导到该村集体办幼儿园及周边民办园就读。请英墩村委会、仑峰小学、仑峰小学校董会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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