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3-1603-2019-00031
- 发布机构:东石镇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4
晋东政〔2019〕36号
东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石镇建筑施工2019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点、各村(社区)、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各镇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9〕15号)、《晋江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委〔2019〕4号)和《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建综〔2019〕57号)工作要求,特制定《东石镇建筑施工2019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东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东石镇建筑施工2019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于2019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责任主体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力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切实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确保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镇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春季攻坚行动”。各工作点、各村(社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常态化排查与阶段性重点整治相结合,确保“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开门红”。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以及工艺系统、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检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确保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要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通报机制和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内控体系核查机制,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维保和日常检查的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四)强化监管责任。各工作点、各村(社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深入排查建筑施工领域重大隐患,认真填写《2019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附件1);要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7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各工作点、各村(社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在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自查自纠工作质量,督促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予以严肃处理。
各工作点要加大辖区内各在建房屋建筑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在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督促在建房屋、在建工程建筑的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与所在村(居)委会及时签订在建房屋、工程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更新,做到“新增一宗,签订一宗”;各工作点、各村(社区)要积极引导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依法获得相关施工资质,以进一步保障建筑市场的长效、安全、稳定发展。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对各部门辖内各在建重大项目建筑工程,及所负责区域内基建房屋建筑项目实行定期巡查,对每次建筑安全检查的成果实行建档定存制,持续跟踪更新在建施工数据库。
(五)强化执法问责。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真查、严管、深督,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企业、现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建立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查处、通报,曝光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惩戒一批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防止出现“政府热企业冷”,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持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大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导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工作进展,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结合本辖区、本企业、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创新工作方式。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兴师动众”。综合运用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企业和一线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要突出重点检查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对安全管理差的企业、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管理规范、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项目少检查多提醒。二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运用停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既要防止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化,又要敢于当“铁面包公”,严抓严管,曝光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三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调研指导、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儆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干部职工、辖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做统计报送。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的报送工作,镇规划建设办负责督促受监建筑施工项目开展自查,并于6月26日、12月1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附件1)、《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附件2)报送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安办。各工作点、各村(社区)、各镇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本辖区其他建筑工程项目开展自查,并收集相关工作总结、报表、汇总表存档备查。
附件:1.2019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
2.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
动统计报表
附件1
2019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
序号 所属行业领域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重大隐患情况 挂牌督办文号 是否整改 摘牌文号 发现类别
备注:1.所属行业领域:建筑施工。2.发现类别: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2
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施工 企业 总数 部门开展检查、督查情况 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排查发现隐患数 (问题)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问题) 排查发现
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限期 整改 局部停工整改 全面停工整改 撤销 资质 罚
款 暂扣安全
生产许可
证等其他
行政处罚
组
织 督
查
检
查
组 参
加 人
员 检
查 项
目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个 人次 个数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个 个 个 家 万元 家
备注:本表为累计报表,报累计数。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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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石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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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东政[2019]36号关于印发东石镇建筑施工2019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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