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1-1310-2021-10023
- 发布机构:qz06911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5
招标编号:晋内招标[2021]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埔村蓝侨路及其支路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江市内坑镇长埔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村自筹 ,招标人为 晋江市内坑镇长埔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长埔村。
2.2 项目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71.8802万元,道路全长0.9km。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一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一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所属组别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Z1 |
CK0+000~CK0+382.097、EK0+000~EK0+452.901 |
0.9 |
本工程现状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为71.8802万元,道路全长0.9km,道路宽度为3m~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交通标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须加盖公章)后方可通过平台自动获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300元/每份,售后不退。若报名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提交地点:内坑镇政府商会一楼会议室(内坑镇人民政府正对面商会大楼后侧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受。
5.4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标会议室。参与开标会议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扫码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检查、测量体温等工作。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因未佩戴口罩或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八闽健康码异常而未能参与投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完成后,应立即保持一定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招标办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为 1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上面注明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晋内招标[2021]03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书面合同签订且已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2 请各投标人自行保管投标保证金,丢失概不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坑镇“烽火内坑”微信公众号、晋江市人民政府(http://www.jinjiang.gov.cn/)、晋江市内坑镇政务公示栏及晋江市内坑镇长埔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
9.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晋江市内坑镇纪委办
地点: 晋江市内坑镇
监督电话: 0595-88388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内坑镇长埔村民委员会
地 址:晋江市内坑镇长埔村
电 话:0595-88324104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迎宾路12-2号二楼,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375333079@qq.com
电话:13515053331,传真: /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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