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0-2420-2024-00090
- 备注/文号:晋磁政〔2024〕178号
- 发布机构:磁灶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1
晋磁政〔2024〕178号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培训班会议精神,促进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高效实施,根据晋江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为重点的强制动物免疫,同时,加强对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病种的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0月底,各村(社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免疫重点:各养殖场(户)及农村散养户的猪、牛、羊、骆驼、鹿及肉禽、蛋禽、水禽等动物。
三、有关要求:
1.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防疫员开展防疫工作,并认真做好动物免疫情况登记造册。
2.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要督促各农贸市场做好活禽、禽类动物产品准入制度,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方可予以进场售卖交易,并组织做好活禽交易市场、散养农户、调运户等消毒灭源工作,要全方位消杀,确保不留死角。
3.农村散养户由镇政府组织防疫员进村入户进行免疫,经费由市镇两级共同负担;养殖场(户)由各村(社区)负责通知其自行组织免疫,疫苗由市农业农村局免费供应。
4.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既是经济工作又是政治工作,既要抓好农村散养户,又要抓好养殖场(户),各工作片区、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力争免疫率达到100%。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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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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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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