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020-2024-00063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4〕19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6
晋陈政〔2024〕191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陈埭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管理工作措施》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控辍保学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陈埭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许著赟(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清景(党委副书记)
叶世康(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俊锋(教育中心党委书记、教育中心主任)
庄勋洋(民族中学校长)
林清海(紫峰中学校长)
林彩蓉(高登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许再生(西滨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徐建平(第五实验小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
尤希凡(第五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郭志新(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颜学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许爱森(妇联主席)
王家定(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凡凡(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陈文生(陈埭派出所副所长)
刘奇伟(西滨派出所副所长)
曾国铨(滨江派出所副所长)
林 波(仙石海防派出所教导员)
洪文挺(陈埭中心卫生院院长)
曾细松(陈埭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骆少鋆(西滨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陈振明(南霞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金辇(梧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祥平(宫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万祥(桂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常贤(西霞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秤彩(坊脚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国庆(江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伟强(岸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文海(鹏头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荣付(西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金星(四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丁良江(花厅口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沂水(溪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祥谦(湖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千白(苏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德照(大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东征(涵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许聪海(横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马志(霞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炳南(涵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和杰(洋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诗辉(庵上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世成(海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行忠(仙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柳江南(高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叶丽莎(江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工作职责
党政综合办办公室:
(一)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和未入 学适龄残疾儿童劝返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及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村(社区):
(一)配合学校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向学校 提供适龄儿童信息数据,为学校招生提供依据。
(二)开展适龄儿童就学情况核查工作,建立失学辍学儿 童工作台账,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帐。
(三)督促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的父母(法定 监护人),为其申请办理缓学手续。
(四)督促家长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 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发送入学通知书,依法给予批 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
教育中心:
(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制度及各项政策,建立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二)精准掌握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建立年度适龄儿童未 入学、失学辍学人员具体台账。
(三)督促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 实施个性化辅导,针对适龄残疾儿童,以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形式使其接受义务教育。
(五)认真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核查和劝返复学统 计工作,对未入学、失学辍学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台帐。
公安派出所:
(一)为各村(社区)提供学龄人口(包括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出入境)的有关资料数据,为做好组织适龄 儿童入学和失学辍学儿童劝返复学工作提供支持。
(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扰乱学校秩序,殴 打、侮辱学生,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依法从重处理。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制定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救助办法。
(二)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 生、贫困残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建档立卡,开展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
(三)协同有关部门禁止在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 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四)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 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五)将建档立卡辍学失学儿童核查工作纳入扶贫工作安 排部署。
(六)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家 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 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 学。
司法所:
(一)做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经批评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法定监护人)下达司法文书,依法督促其尽早入学复 学。
陈埭中心卫生院:
(一)建立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配合教育中心对因重度残疾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 儿童少年实行送教、送医上门,做好必要的康复训练。
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依法查处取缔擅自在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 摊点。
(三)依法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查处非 法经营的小卖部,对未佩戴信息登记公示卡的饮食摊点责令改正。
综合执法队: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范围内的 流动摊贩、占道摊点、乱堆乱放、乱扯乱挂、违章搭建等问题进行整治。
团委、妇联:
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积极开展留守儿童等 弱势学生群体的关爱活动。
各中、小学:
(一)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 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
(二)实行辍学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劝返 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学生核查劝返复学工作。
(三)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规范学籍管理。把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重点监测群体;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四)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8.2%。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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