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010-2024-00025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4〕4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8
晋陈政〔2024〕42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帮四扶”等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全过程
规范化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工作点、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帮四扶”等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帮四扶”等困难群众帮扶
工作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提高民政服务效能,确保各项政策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和民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切实提高陈埭镇“四帮四扶”等困难群众帮扶工作规范管理水平,现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试行)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民政帮扶救助领域的监督管理,坚持规范帮扶、精准帮扶,紧盯“资格审查、走访调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资金发放及使用、后续监管”等重点环节,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从严从实从细,不断推进“四帮四扶”帮扶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确保各项帮扶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民政帮扶救助领域权力行使关键节点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使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埭镇“四帮四扶”帮扶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民政的镇领导担任,成员由镇纪委、监察组、社会事务办(民政)、农业农村发展科、规建办、国土所、财政所、综合执法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民政办,具体承担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四帮四扶”帮扶工作推进的难点、堵点。
(二)严格资格审查。由民政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按照认定标准,筛选、推荐拟重点帮扶家庭及帮扶项目。组织镇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对申请对象及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审核公示”等方式对其帮扶资格进行审查。特别是对于涉及“帮安居”对象,及时组织农业农村发展科、规建办、国土所对其用地资格、建设规划许可等条件进行审查。
(三)强化动态管理。针对“四帮四扶”帮扶措施推进情况强化动态跟踪,组织镇相关部门及所在村(社区)入户访查和定期核查,发挥网格阵地和网格员一线工作优势,及时掌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帮扶对象相关情况,对临时困难对象采取“救急难”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精准救助。特别是对于涉及“帮安居”对象,会同综合执法队、规建办对其房屋建设进度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杜绝超面积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资金发放。“四帮四扶”等困难群众帮扶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特别是对于涉及“帮安居”对象房屋补助资金的发放,由民政办组织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根据房屋建设进度分3期拨付建房和装修相关补助资金。
(五)健全监管机制。由领导小组加大“四帮四扶”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相关村(社区)“四帮四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审核确认,防范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各类保障政策执行到位、保障资金发放到位。加大信访核查力度。广泛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反映的“四帮四扶”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政策执行问题,建立专门信访工作台账,认真组织线索排查,进一步完善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处理,及时督办落实,积极主动接受群众评价与监督。
(六)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四帮四扶”工作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协作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自查自纠。定期组织开展“四帮四扶”相关政策、程序、资金规范管理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处理并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对帮扶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以及发放账户与对象不一致等情况,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违规享受救助政策的对象,及时上报市“四帮四扶”工程领导小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加强督导检查。联合镇纪委监察组定期组织对“四帮四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入户调查、查阅档案、报表及相关资料等形式,不断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困难群众关心到位。
(三)加大业务培训。抓好落实对村(社区)民政员、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推动经办人员都能全面准确掌握“四帮四扶”救助政策,熟悉业务程序。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教育,增强救助工作人员的底线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筑牢民政工作人员的思想防线。
(四)抓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和村(社区)的宣传栏、LED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四帮四扶”政策,加大“四帮四扶”相关对象公示公开,同时加强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政策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陈埭镇特困家庭“四帮四扶”工程资格认定审批表
2.陈埭镇特困家庭“四帮四扶”工程帮安居验收表
附件1
陈埭镇特困家庭“四帮四扶”工程资格认定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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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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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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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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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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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房屋性质 |
□自有房屋 □借租房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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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 项目 |
帮就学□ 帮就医□ 帮就业□ 帮安居(□新建 □危房翻建□购房 □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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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房屋用地面积 (帮安居对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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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房屋建筑面积 (帮安居对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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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类别 |
£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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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镇(街道) 村(社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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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我保证上面提供的内容为客观实际情况,若有隐瞒、虚报或出现“两违”建设,愿意接受停止“四帮四扶”工作的处理,并负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按印):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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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意 见 村(居)委会 |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20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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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包村领导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规建办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核意见 国土资源管理所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核意见 农业农村发展科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核意见 执法中队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核意见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 |
经 办 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2
陈埭镇特困家庭“四帮四扶”工程帮安居验收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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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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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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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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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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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房屋性质 |
□自有房屋 □借租房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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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房屋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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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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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安居 类别 |
□新建 □危房翻建 □购房 □修缮 |
所需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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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类别 |
£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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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镇(街道) 村(社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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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进度 |
申请人签名(按印):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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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意 见 村(居)委会 |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20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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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包村领导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规建办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核意见 国土资源管理所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核意见 农业农村发展科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核意见 执法中队 |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民政)审核意见 社会事务办公室 |
经 办 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审批意见 财政所 |
经研究,给予该户帮扶资金万元。
审 核 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盖章) |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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