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2420-2024-00023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4〕3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9
晋陈政〔2024〕36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场净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点、村(社区),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场净空整治工作要求,保障机场飞行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场净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辖区26个村(社区)。
二、整治内容
辖区内违章修建超高建筑物、构筑物;施放空飘气球、孔明灯、无人机等升空物体;燃放烟花、放飞鸟类动物、焚烧垃圾以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行为。
三、整治目的
通过加强巡视和监控,最大限度地管控修建超高建筑物、施放孔明灯、气球、燃放烟花、饲养放飞鸽子、光污染、焚烧垃圾等违规行为,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净空环境保护氛围。
四、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整治任务
(一)施放孔明灯、气球、无人机、燃放烟花专项整治
1.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办)、综合执法队
2.配合单位:陈埭派出所、滨江派出所、西滨派出所、仙石海防派出所、陈埭市场监督管理所、西滨市场监督管理所,各工作点、村(社区)。
3.重点整治区域:全镇各大广场、公园和人员聚集场所及全镇销售孔明灯、无人机、气球、烟花爆竹商家摊点。
4.整治内容:施放孔明灯、无人机、气球、燃放烟花等违规行为。
(二)鸽害专项整治
1.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2.配合单位: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办)、农业农村发展科、综合执法队、陈埭派出所、滨江派出所、西滨派出所、仙石海防派出所,各工作点、村(社区)。
3.重点整治区域:辖区范围内养鸽户
4.整治内容:清理取缔辖区范围内养鸽户。
(三)焚烧垃圾专项整治
1.牵头单位:综合执法队
2.配合单位: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办)、陈埭派出所、滨江派出所、西滨派出所、仙石海防派出所,各工作点、村(社区)。
3.重点整治区域:居民住宅区、农田、空地以及道路两侧。
4.整治内容:焚烧垃圾等违规行为。
(四)超高障碍物专项整治
1.牵头单位:综合执法队
2.配合单位: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办)、国土资源所、陈埭派出所、滨江派出所、西滨派出所、仙石海防派出所,各工作点、村(社区)。
3.整治区域:辖区26个村(社区)。
4.整治内容:对新建超高建、构筑物(包括通信铁塔、高压线、广告牌、施工吊臂等),施工过程中施工塔架超高现象,未经审批建设的超高建筑物等超高问题,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不配合整改的应组织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工作点、村(社区)、镇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机场净空保护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组织。各工作点、村(社区)、镇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活动。
(三)要加大巡查。各工作点、村(社区)、镇有关单位要加大净空巡查力度,将净空违规行为纳入日常巡查内容中,并把净空保护法规纳入村规民约范围。
(四)要畅通信息报送。综合执法队、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办)、规划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个月底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至镇机场净空保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要加强宣传。各工作点、村(社区)、镇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移动电视、微博微信、数字广播等新媒体,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进村入校开展机场净空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净空安全意识。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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