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6-1230-2021-00221
- 备注/文号:晋新工委[2021]122号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4
晋新工委〔2021〕122号
新塘街道党工委 新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的通知
各工作点,各社区党(总)支部、居委会,市直驻街道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陈埭镇锐鹏鞋材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和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
一、行动目标
围绕“三个一批”目标要求(整顿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退城入园一批),牵住房东主体责任“牛鼻子”,聚焦安全、高质量发展目标,铁面铁腕、动真碰硬,全面根治、防范火灾事故突出隐患和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三、整治内容
突出整治出租分租工业厂房仓库、小作坊小加工厂、自建房加工场所、“小、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对象场所。
(一)整顿提升一批。聚焦生产经营场所不安全问题,重点整治“三合一”、未按要求配齐消防安全设施、房东业主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未指定专人开展安全统一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问题,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关停取缔一批。聚焦“一厂多租、一楼多企”问题,重点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安全条件出租分租、无证无照企业、租用设备不安全、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租赁双方未按规定到镇街申报备案等问题,依法予以查封、关闭取缔,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拘留。
(三)退城入园一批。聚焦厂居混杂、安全间距不足、公共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差等问题,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提升,加快试点项目建设,引导成长型企业“退城入园”。立足鞋材行业转型升级、引进退出、高端成长、安全发展的需要,加强生产工艺科学提升,优化产业规划、调整和布局。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排建立数据库。各工作点、各社区要依托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和市场主体清查“大数据”资料,于12月5日前摸清整治场所的底数,建立出租分租“一楼一档”“一厂一档”台账清单并滚动更新。企业发展服务科、市场监管所等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新增出租分租对象要及时抄告工作点。
(二)落实出租承租准入制度。晋江市将制定出台《晋江市出租厂房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各工作点、各社区要督促房东、业主、企业及时向街道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把企业厂房进入租赁市场的准入关,严格依照负面清单、出租条件、承租条件,落实约束措施和责任追究。
(三)依法告知安全主体责任。各工作点、各社区负责逐家发放《企业厂房安全主体法律责任告知书》(附件1),明确房东、业主、企业依法应履行的安全主体法律责任,逐家告知到位并签收回执。在排摸阶段要同步组织辖区内已出租分租厂房房东、业主、企业填报《企业厂房出租分租申报备案表》(附件2),逐家做好现场核验和备案登记,对于后期新增的严格按照申报备案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四)网格化整治安全隐患。各工作点、各社区要健全落实网格化机制,对照《企业厂房安全主体法律责任告知书》中的十五项内容(附件1),逐家企业明确责任人进行挂钩排查整治,实行“一企一档”和“六个清单”闭环管理。
(五)协同协作联合执法。街道组建综合执法专班,抽调公安、税务、市管、电力、办安、行政执法、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综合执法工作。各工作点、综合执法专班要协同联动执法,依法对房东、业主、企业采取停产停业、查封、关闭取缔、拘留等行政执法措施。
(六)强化监管技术力量保障。街道将强化技术保障,专门组建消防安全团队,协助各工作点、社区开展排查整治。2021年底前,各社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全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规范消防器材排设。配足消防人员,负责辖区消防巡查。
(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推广“安全管家”服务。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2021年底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完成创建活动,2022年底前所以工贸企业完成创建活动。
五、整治要求
(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指挥部,负责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各工作点要把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作为近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市直派驻街道相关单位、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形成合力、攻坚克难,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雷霆攻坚。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每日会商、每日总结,推动隐患问题快速处置、快速化解、动态清零。各工作点、各社区要于每日11:30前将前一日排查的数据报送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
(三)严格督导。督导组要开展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向相关社区、相关小组反馈,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现排查整治“走过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要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妥善处置。各工作点、各社区要系统化开展整治工作,既要严肃推进整治,又要维护社会稳定;既要严格依法依规,又要讲究方式方法。企业发展服务科、劳务、教育等部门要会同各工作点、各社区妥善解决员工就业、劳资纠纷、债权债务、随迁子女入学等问题。
附件:1.企业厂房安全主体法律责任告知书
2.企业厂房出租分租申报备案表
3.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4.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工作台账
中共晋江市委新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晋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全市厂房出租分租房东法律责任告知书
各厂房出租、分租房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厂房出租分租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特将厂房出租、分租的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1.出租、分租的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依法依规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
2.出租、分租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或者导致相邻合法建筑的通风、采光、日照等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拆除。
3.出租、分租的厂房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4.出租、分租厂房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依规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5.出租、分租的厂房电气线路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使用,并处罚款。
6.出租、分租的厂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依法依规改正,并处罚款。
7.出租、分租的厂房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依规临时查封。
8.将厂房出租、分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无证照单位或者个人的,依法依规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依法依规改正,并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停产停业整顿。
10.出租、分租的厂房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或者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涉嫌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告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厂房出租分租房东法律责任告知书回执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房屋产权所有人(签字):
各企业(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村(社区)干部(签字):
备注:本回执应交由属地镇(街道)存档备查。
附件2
企业厂房出租分租申报备案表
出租方 |
房屋产权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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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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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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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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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 |
自建房改用厂房£ |
工业用地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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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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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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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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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配置情况 |
双通道£ 喷淋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灭火器£ 消火栓£ 充电桩£ 一键火灾报警装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防火门£ 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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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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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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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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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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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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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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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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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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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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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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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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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经营业情况和类别 |
规上(限上)£ 规下(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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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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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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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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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人 |
用电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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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配备足够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出租场所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协调、督促各承租单位落实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 出租方(签字/手印): 房屋产权所有人 年 月 日 |
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建立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 承租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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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镇政府核验审批意见(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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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企业厂房包括工业产权厂房和自建房加工场所;
2.本表一式八份,属地镇政府、承租方、出租方各留存一份,由属地政府各报送一份至晋江市工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留存备案。
附件3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工作台账(累计更新)
报送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排查时间 |
监督清单 |
风险隐患清单 (排查发现的隐患、风险、问题内容) |
整改清单 (制定的 整改措施) |
验收销号清单 (整改落实 情况) |
执法清单 (执法检查情况) |
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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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员工人数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责任人 |
责任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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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备注:1.执法检查情况包括:①限期整改、②停产停业、③取缔关闭、④查封、⑤罚款、⑥其他行政处罚。
2.填报内容为每日动态更新情况。
附件4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统计时间:
排查场所(家) |
其中: |
发现隐患、风险、问题 |
已整改 |
整改率(%)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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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分租(家) |
“小、散、乱、污”场所 (家) |
“三合一”场所(家) |
数量(个) |
其中:重大安全隐患(个) |
数量(个) |
其中:重大安全隐患(个) |
限期 整改 (家) |
查封 |
罚款 (万元) |
清理 两违 面积 (平方米) |
行政拘留(人) |
刑事拘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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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家) |
其中:取缔关闭(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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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备注:填报数据为排查整治累计情况。
新塘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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