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17:17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1号

      电话:0595—85662126

      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1.日常工作稳步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制作政府信息1012条,其中主动公开513条,依申请公开262条,并综合运用“晋江政务”公众号、线下LED屏幕等多种公开渠道加强二次传播,及时公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财政预决算情况,发布政府会议信息36条。

      2.公开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印发最新版本《晋江市政务公开工作手册》,通过会议交流、党课培训,推动全办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二是全面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前“事前检测”、信息发布后“读网复查”、已发布信息定期“体检排查”相关制度。全年政府官网、“晋江政务”公众号发布信息零差错。三是在“晋江政务”公众号开设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入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3.解读质量持续提升。一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制作图片解读43份、文字解读27份、H5解读11份、视频解读2份。二是推动一体化服务创新,构建五维融媒直播服务体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度举办了12期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优化当面申请笔录补充流程,大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台账,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2023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1件,依法办结3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梳理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2.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获取不便等突出问题,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网站模块全面升级。2023年,圆满完成 “适老化无障碍浏览模块”“九大主题融合场景模块”“智能化、场景化、融合化‘晋快搜’模块”“一站式综合查询‘文件库’模块”“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展示模块”建设,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智能的访问体验和查询服务。

      2.打造市级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专属空间,配备信息发布屏幕、查阅设备、阅览架、休息区域,方便群众查阅公开信息。

      3.创新“政府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等数据应用场景,让相关信息可视化、场景化、聚合化,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决策支撑。

      4.持续巩固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向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公开信息513件,政务新媒体全年推送信息338条。

      (五)监督保障

      我办认真履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加强对镇(街道),市直部门的日常监督。针对政府信息发布、组织机构和公开指南信息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运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检查情况予以季度通报,全年牵头自查4次,下发通报4次。同时,努力保障全市工作队伍业务能力,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业务培训2场,受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培训会议授课4场,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会3场,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8

      13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2

      0

      1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存在滞后;二是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质量有待提升。

      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决策的草案公开;二是协调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及活动,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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