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4-0045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99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4
罗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核减罗山街道中心公园项目用地的请示》(晋政罗〔2024〕1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政地〔2014〕107号文件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13.0682公顷用地中的1.0069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12.0613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1.0069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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