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4-0005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5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晋政地〔2019〕312号文件的批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24-02-23 16:07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丰华路项目供地批复的请示》(晋集建〔2023〕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丰华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9〕312号)文件,收回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1.045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上述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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