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240-2019-00352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19〕6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04
晋政办〔2019〕60号
晋江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晋江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晋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文化资源更有力地向基层延伸,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结合晋江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目标,以信息互通、资源融合、效益共享为原则,以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为基本单位,建立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市文化馆总分馆制,构建高效便捷、保基本、促公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
二、建设目标
按照“一个总馆+多个分馆”的基本架构,以现代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2020年建成以市文化馆为总馆,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文化站为分馆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由总馆统筹指导分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人员管理互通化、服务系统网格化,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便捷化水平。
三、运营模式
(一)总馆
市文化馆作为总馆,承担对分馆的规划、指导、协调和评估等工作,牵头组织分馆开展精品节目配送、艺术公益普及、群文活动组织、非遗保护传承、数字文化服务等工作,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探索完善总分馆数字平台建设,畅通资源流动利用渠道,实现资源上下贯通、横向流通、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师资、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
(二)分馆
分馆接受总馆的业务指导,履行免费开放职能,承担文化艺术辅导、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特色文化建设等职责。执行总馆下派的各项需分馆参与完成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拓展延伸服务,指导村(社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
四、分馆建设标准
(一)分馆依托现有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文化站,统一使用“晋江市文化馆XX分馆”标识牌,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室外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达到省级文化站评估一、二级标准。
(二)严格执行总分馆的各项工作制度,参加总馆的工作例会和考评工作,积极开展分馆各项业务工作,做好文化信息的统计报送。定期以电子文档方式向总馆汇报上阶段工作进度及下阶段活动预告。
(三)配合总馆做好总分馆人员的“下派上挂”工作,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培训及文艺创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
(四)按照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为总分馆建设提供支持。
(五)配备一台文化一体机系统,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及推广工作。
五、分馆服务标准
(一)人员配备
1.总馆为每个分馆指派1名专业人员兼任分馆副馆长,指导分馆的业务工作。
2.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文化站负责人兼任分馆馆长,并配备至少2名专职分馆管理员。
(二)服务项目
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错时开放),提供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报刊阅读等免费文化服务项目。
六、经费保障
总分馆建设经费纳入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创建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各项经费由市财政和分馆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监督落实,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一)建设经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场地提供、设备配置等基础保障性工作,保障分馆的馆舍维修、用水、用电、卫生保洁、消防安保等工作。总馆为每个分馆配备1台文化一体机。
(二)人员经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配备的分馆管理人员经费由当地负责。
(三)运营经费:根据财权事权及属地原则,市财政承担市文化馆相关职能延伸经费,分馆建设及人员、运营经费由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承担。
市有关单位: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抄送: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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